广东茂名:成立保稳定促发展律师团 破解“依法治访”难题
日期:2009-04-21
作者: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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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为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构建和谐茂名,破解“依法治访”难题,广东省茂名市在深入调研、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法,制定出台《茂名市成立保稳定促发展律师团的实施方案》,成立保稳定促发展律师团,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和在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促进经济发展。
一、设置组织机构。律师团设在司法局,由司法部门、信访部门共同管理,成员从市直素质高、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的社会律师、公职律师、法援律师中择优选录80名律师组成。各县(市、区)设立保稳定促发展律师团分团,并在司法所设联络站,负责信息、联络工作。律师团下设协调指挥组、业务指导组、信息综合组三个工作小组。
二、明确工作任务。律师团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政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活动,依法反映群众诉求,依法调解群众纠纷,维护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界定工作范围。一是参与信访接访,在信访部门设立律师接访台,每天安排律师轮值。二是根据安排陪同领导接访,为接访领导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接访领导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三是根据信访部门的安排,参与一些突出信访问题的处理,协助调解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四是参与征地拆迁调处工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五是参与调解有可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其他案件和纠纷。六是设立律师咨询电话,接受信访人的电话咨询,并就涉及信访工作的有关法律问题接受信访部门的电话咨询等。
四、加强考核管理。律师团开展工作属法律援助和义务服务性质,不得收取服务对象任何钱物,市律师团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律师团实行聘任制,每位律师团成员模范地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经律师团指定,不得代理与案件有关的诉讼业务。司法、信访部门联合加强对律师团律师的管理和考核,对违反执业纪律和工作纪律者,予以训诫和解聘,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进行处理。
五、改善接访环境。近期,该市投入100多万元,改建启用了占地1600多平方米的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进一步改善了律师团接访的环境。今年1—3月份,该市律师团参与受理群众来访508次,其中集体访共8批190人次;参与信访调解25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20多次,为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到目前止,全市没有群众进京上访,实现了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实现了群众进京到省越级“零上访”的目标;到省集体上访仅2批12人次,同比分别下降77.8%和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