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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大头虾”忘出庭当事人险丢130万

    日期:2009-04-28     作者:刘艺明    阅读:2,310次
 签了《代理合同》、收了2万元的“办案费”,律师竟然没有参加开庭,130万元的借款险些泡了汤?在顺德做铝材生意的陈章路,一纸诉状将其眼中的“大头虾律师”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返还已支付了的各项费用及赔偿10万元。然而律师也有自己的说法,他称是陈章路与对方私下达成协议后,陈章路拿到了传票而故意不告诉律师所,他们现在还准备追讨陈章路四万元律师费。记者昨天采访中了解到,顺德法院近日已经正式受理该案,至于个中谁是谁非,本报将继续跟进。

事件始末:十拿九稳借款案 被裁定撤回起诉

昨天,在顺德做铝材生意的陈章路表示,2006年底,朋友廖某提出要向他借130万元,当年12月25日,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同时口头协议款项须一年之内还清。但一直到了去年的8月,廖某一点要还钱的意思都没有,陈章路于是将廖某告上法庭。去年8月6日,陈章路与广东广荥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先行支付了2万元办案费,律师所随后委派了律师潘永居及律师助理潘爱玲为他的代理人。律师所同时还暂收了法院诉讼费33800元。

陈章路说,去年11月20日,他收到了顺德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可本以为定能胜诉的陈章路一看却傻了眼:“因陈章路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裁定本案按原告陈章路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当事人:

律师不出庭 竟说忘记了

陈章路说,他后来才了解到,顺德区法院已多次依法通知了广东广荥律师事务所,但在开庭那天,律师竟没有出庭,才导致了法院作出自动撤诉的裁定。“我询问潘永居律师为何不出庭,他竟说忘记了。” 陈章路气愤不已。最终经过一番周折,陈章路才极为幸运地再度获法院受理此案。这次陈章路不再敢请律师了,而是亲自去法庭应诉,今年1月,陈章路一审胜诉,廖某不服提起上诉,该案目前还在二审当中。

陈章路随后一纸诉状将广东广荥律师事务所、潘永居及潘爱玲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连带归还已支付的办案费20000元、暂收法院诉讼费33800元,并赔偿其相关损失10万元。该请求近日已获法院受理。

律师所:

传票之事不知情 还要追讨律师费

主角之一的潘永居近日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表示,陈章路的案子刚开始时证据不齐,几次起诉法院都没有受理,最后还是他们做了工作,补全了证据,法院才最终受理了。“立案后,法院通知陈章路去领传票,并没有通知我们。”潘永居称,“我从事法律工作20多年,怎么会犯这种错误?”潘永居表示:“我们起诉后,法院就开始对对方(廖某)的财产进行查封,对方于是与陈章路私下协商,最后双方应该是谈好了解决办法,所以可能陈章路后来收到了传票也没有到庭。”

潘永居还表示,他们与陈章路还书面约定,案件结案后陈要支付四万元律师费,他们正打算通过法律途径去追讨律师费。


律协:当事人可向律协投诉

本报在今年3月27日也报道过另一起律师与当事人的纠纷,高明霄陵村的村民称,当地一专业律师竟两度“忘记”将行政复议书、判决书给当事人,致使案件过了诉讼期限无法上诉。而据了解,该事件中的律师所目前已与当地村民达到了初步的和解协议。就连续出现律师遭当事人投诉不作为,记者昨天采访了佛山市律协一位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当事人可就此事向佛山市律协或顺德区律协投诉,律协将展开调查,视事情轻重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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