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出台指导意见 倡导律师服务三农
日期:2009-04-29
作者: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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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全国律师协会出台《关于律师为“三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倡导广大律师把服务“三农”作为自身工作的重点,扑下身子到农村去,到农民群众中去,熟悉村情、民情,运用法律知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意见围绕当前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关注的重点问题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纳,就当前较为突出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法律问题、金融信贷中的法律问题、农民合作组织建立和运行中的法律问题、农业保险法律问题、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农业劳动关系法律问题、城镇化、城乡一体化中的法律问题、农村仲裁机构的法律问题、农村宅基地、房屋流转法律问题、村民主体资格和农民社会保障中的法律问题作了分类提示。
意见提出了律师服务“三农”的形式和途径,引导律师积极做好基层政府法律顾问、农村各种金融机构、经济组织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积极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开展法律援助,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意见要求广大律师加强学习,掌握有关农村发展和建设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三农”法律问题的研究,提高从事农村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求广大律师增强工作责任感,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把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促进者的“五者”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