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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慈玲)上海女律师30年风采剪影——庆祝上海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

日期:2009-05-19     作者:李慈玲
      在庆祝上海律师制度恢复30年之际,将迎来建国六十周年的大喜日字。在喜庆的时刻,回顾上海女律师已经走过的30年的风采意义更为显现。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这一年我们迎来了改革开放,开始了新的征程,也是在这一年,五届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了刑事辩护制度,中国的律师执业活动在沉寂了20多年后开始复苏。随后的1979年,《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七部重要法律问世,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开始恢复重建。伴随着全国律师制度的恢复,上海律师业翻开了新的一页,上海女律师们也开启了30年之路。最近,电视上播出了“30年,30人,30事”等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系列节目,放眼律师界,尤其是上海的女律师也在这30年中涌现了太多值得纪念的人和事。
      上海律师制度恢复之初,上海的女律师廖廖无几,而今在上海已经有2500名左右执业女律师,占上海律师人数的四分之一,她们中的绝大多数敬业,爱岗,凭借着天生的细腻和富有爱心在上海的律师界中构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1988年2月23日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成立,并被吸收为上海市妇联的团体会员,同年12月23日,上海市中高级女律师咨询服务部成立,上海女律师以她们的爱心和智慧开启了法律援助的先河。韩学章会长、倪彬彬会长、缪林凤会长、钱丽萍会长,她们高尚的品格、无私的奉献精神已成为女律师的杰出典范和代表。她们的这种爱心也一直在女律师中延续着,2000年8月11日,“上海市妇女法律援助中心”挂牌成立,“巾帼律师义务法律咨询部”被吸收归并。2003年3月,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6名女律师受聘担任“反家暴热线”咨询专家。2005年6月15日,全国联网的“12338妇女维权热线”正式开通,7名女律师被聘请为“上海妇女维权热线咨询专家”。2008年3月5日,300余名女律师以捐款,义拍,义卖等献爱心的方式庆祝自己的节日,共筹得善款三十万六千元人民币,捐献给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以资助援建西部“母亲水窖”。
      上海的一代代女律师们用她们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及技能关心,关怀着柔弱的妇女儿童及老人们。她们在妇女儿童及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上发挥着自己的光和能。我们的老会长缪林凤是连续三届担任上海市政协委员。她在研究国际法律文件《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时,看到了政府应为贫困人群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的内容,她认为应该把这个我国政府也参与签署的文件贯彻到实处,她向上海市政府提起了议案,该提案引起了主管部门的重视,当年市政府就向法律援助中心拨下数十万专款,以后逐年增加并一直持续到现在。申汇律师事务所的葛珊南是一个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视为己任的女律师,她曾说过早年在《中国妇女报》当记者的经历让她有了这样的想法,在她看来,作为一个女律师,不仅要对当事人负责,她同样关心曾经的亲情能否延续。她曾说过:“只要有可能,我总是推动双方当事人用理性压制怨恨,以妥协替代对抗,让宽容抹去狭隘。纵然对簿公堂,也要为未来留下共处的空间。”
      上海的女律师们关注民生,以她们的细腻化解了一桩桩矛盾,为创建和谐社会而努力着。2003年9月,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36名女律师参加上海市律协组织的“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志愿团”,为市民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女律师的队伍中还有很多人参与了各区政府的信访值班以及动拆迁咨询值班,天一所的张善美律师在开展该项工作中已获得了较丰硕的成果。前会长钱丽萍律师连续二届担任上海市人大代表,她经常就市民广泛关心的日常生活问题,向市人大提出意见,如要求杨浦区90路、115路和716路站点移址、黄兴路高架道路噪声、改革现行的驾驶员学习制度、静安区某房产建筑超规划容积率应予查处等等,提起这些实实在在的小事得到解决,她说:“这远远超越了律师职业仅以挣钱为目标所带来的快乐。”
      上海的女律师们在参政议政上,在法律制度的构建上也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她们纷纷献计献策,递交了很多份高质量的涉及国策民生的议案,其中有金融政策、市民安居交通、社会救助、司法监督、法律服务等诸多领域。关于《现行业委会的缺陷和完善》的议案,在新颁布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中得到了采纳;在2007年的上海“两会”上,钱丽萍律师提请制订《上海市电子商务条例》的议案,被列入上海市人大2008年的立法计划。她说:“律师不仅应在业务中阐释法律内涵实现法律的价值,还应成为立法的推动者和启动者。”迄今上海女律师担任历届上海市人大代表及上海市政协委员分别为4名和6名,还有不少女律师担任了各区县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上海女律师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她们努力、勤奋、好学;她们美丽、聪明、智慧。她们中有许多人担任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女律师们在日常工作中充分体现“巾帼不让须眉”的风范,在各类评优活动中有不少女律师的身影。其中曾荣获全国律协银星奖的有2名;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全国未成年保护特别贡献奖及全国优秀律师称号的各1名;荣获上海市劳动模范称号的2名;荣获上海市优秀妇女工作者称号的2名;荣获上海市三八红旗手称号的24名;荣获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的20名;荣获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的2名;荣获上海市优秀志愿者称号的1名;荣获上海市东方大律师称号的1名;荣获上海市东方大律师前30名提名的10名;荣获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授予的有关律师职业道德标兵、十佳青年律师、法律援助先进律师、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优秀民事代理律师、优秀论文奖等各类奖项的45名;荣记历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三等功的17名;荣获历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的35名;荣获历届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优秀女律师称号的59名、突出贡献女律师称号的20名。
      祖国在前进,上海在发展,从“发展是硬道理”到“1997年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理念的提出”到“关注民生、建设和谐社会”,律师制度的改革迎来了一次又一次的机会。从1980年《律师暂行条例》颁布到1996年《律师法》的制订至2007年对《律师法》的修改,律师的身份经历了从“国家法律工作者”到“社会中介服务人员”至“自由执业者”的转变。律师事务所则经历了从“国家编制”到“创建合作所”到“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至现在的“个人律师事务所”的演变。30年了,上海女律师作为一股特殊的力量在为上海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等各方面贡献着自己的才华,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即将到来的2010年的世博会上,女律师们会多方面参加世博志愿服务,我们更有理由相信在未来的30年,上海女律师们会秉承其一贯的作风,以奉献之心服务社会,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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