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对能源需求量的不断扩大 和全球在能源领域合作的日益加强,中国律师事务所在国际能源“舞台”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作为一所多次被海内外权威及专业杂志评定为“中国大陆地区表现最为优异的律师事务所之一”的中国本土律师事务所,始终站在中国能源国际化法律领域的最前沿。由资深合伙人吴坚律师带领的段和段律师事务所能源团队以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工作及实践经验、对中国乃至全球能源形势和市场的准确把握、在新能源天然气项目中高密度的参与,在为中国能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系列液化天然气海外项目中所展现出的中国律师精湛而专业的职业素养,使其成为中国能源国际化的最有实力的法律生力军之一。
一、天然气简介
天然气作为一种新兴的能源,被公认是地球上最干净的能源之一。无色、无味、无毒且无腐蚀性,其主要成分是甲烷,燃烧值高,污染少, 储量丰富 ,具有深远而广泛的国际合作潜力。 尽管早在 1659 年,英国就发现了天然气,但由于天然气体积庞大,不易运输,因此天然气的商业应用一直处于有限的领域。 但随着天然气液化技术的不断提高,天然气的上述缺陷已经被很好地解决。
液化天然气(英文Liquefied Natural Gas,简称“LNG”)作为清洁能源越来越受到青睐,很多国家都将LNG列为首选燃料,天然气在能源供应中的比例迅速增加,广泛应用于发电、化工、民用燃气具、采暖等领域中。据燃气技术协会( IGT)统计,从1980年以来,液化天然气的国际贸易额以每年平均8%的速度增长。1997年,世界LNG贸易增加了12.6%,创下了1110亿立方米的记录,成为全球增长最迅猛的能源行业之一。因此,LNG项目作为一个国际能源合作的新领域,正越来越受到世界能源市场的瞩目。
二、天然气与中国能源
考虑到进口石油可能造成经济波动和过度依赖石油进口会带来能源安全问题,中国政府正在考虑降低石油消费、加快天然气和新能源的发展。但是,中国天然气利用极为不平衡,天然气在中国能源中的比重很小。从中国的天然气发展形势来看,天然气资源有限,天然气产量远远小于需求,供需缺口越来越大。尽管还没有形成规模,但是LNG的特点决定LNG发展非常迅速。可以预见,在未来10-20年的时间内,LNG将成为中国能源市场的主力军。随着国家对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引进LNG将对优化中国的能源结构,有效解决能源供应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的双重问题,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中国政府已把“引进利用国际天然气资源”列为我国21世纪重大的能源战略,并已开始实施。据有关部门统计,2007年中国进口291万吨LNG,2007年进口量是2006年进口量的3倍多。2008年1-11月中国液化天然气进口总量为3,141,475吨,比2007年同期增18.14%。 能源战略是一个巨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与经济、科学技术、外交和政治等诸多领域密切相关,因此,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在该战略下,国内外、上中下游有许多工程项目,这些项目的总投资特别巨大,在未来10~20年内预计投资总额将要达到数千亿元乃至上万亿元,这些资金和技术有相当大的部分要到国际上获得,这为国际投资者创造了十分良好的商机。
“引进利用国际天然气资源”的初步的蓝图是长江以南沿海地区从中东和澳洲等天然气富庶国家进口LNG,长江以北地区通过长输管道进口俄罗斯和中亚地区的天然气(国际上称为东北亚天然气管网)。而作为中国LNG市场的领先者,中海油是中国现在唯一拥有已运营LNG接收站的企业。国内第一个进口LNG项目——中海油广东LNG项目已在2005年投入运行,一期工程设计规模370万吨/年,设两座16万立方米储罐;二期工程设计规模620万吨/年。上海LNG项目按年接收600万吨设计,分两期建设,工程内容包括LNG接收站、LNG专用船码头和海底输气干线。浙江LNG项目一期工程预计2012年6月建成投产,建设规模300万吨/年;二期工程,实际建设规模和建成时间将根据天然气市场发展情况确定;建设规模为600万吨/年,配套建设26.6万立方米的LNG船码头一座。福建LNG项目中的LNG接收站是中海油在沿海投资建设的第二个LNG接收站,一期工程年接收能力为260万吨LNG,计划于2007年10月1日试投产;二期工程设计规模将达500万吨/年,将于2012年投产。仅上述四站的二期工程就需1800万吨/年的LNG,同时,中海油还欲在广东珠海、海南洋浦设立新的LNG接收站。按照中海油的中期规划,到2010年,LNG占中海油总能源供给的1/4,成为中海油拓展下游高端市场最重要的布局。中海油的近期目标是到2010年,LNG进口实现2000万吨/年,远期目标是在中国的南部沿海地区打造一个包括接收站、压缩站、地下管网在内的完善的LNG网络。
2009年5月,中海油已与英国天然气集团(BG GROUP)就澳大利业昆士兰柯蒂斯液化天然气项目签署了项目开发协议(PDA),这一协议中包括中海油将在昆士兰柯蒂斯液化天然气项目投产后的二十年期间内,每年购买360万吨液化天然气。至此中海油的LNG长单合同已超过1000万吨/年,达1260万吨/年。
中海油已牢固确立在中国LNG领域的领先地位,并将为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做出重要贡献,同时中海油在LNG领域的操作模式和经验完全可以作为中国其他能源企业引进利用国际天然气乃至其它自然资源的蓝本,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准能源产业链体系。
三、液化天然气项目的独特性
LNG项目具有十分突出的“链系”特点。从上游的天然气田开发、天然气输送、天然气液化、液化天然气运输、液化天然气接收/再气化、天然气输送、下游用户(电厂、城市、工业)发电和燃气利用形成了一个物流、资金流环环相扣的“LNG产业链”,具有网络化和系统化的特点。
LNG产业链上的各投资者依靠签署的长期合同做出投资决策;各个投资者在各自所处的环节上必须满足并承担各自的合同义务;链上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败都将影响到其它环节;各个合同相互并行(背靠背),并事先设定所应承担的责任;长期合同性质需要所有参与其中的各方建立协作计划关系和弹性关系,上下游相互依存和约束,更需要严谨和全面的合同约定作为保障。
由于 LNG 项目一般技术复杂、投资巨大,往往需要采用中外合资、中方控股的形式展开国际合作。在合作过程中,往往要涉及资源调查、海外并购、国内合资企业设立、 LNG 购买国际招标、 LNG 销售与购买合同、 LNG 项目融资、LNG 项目保险、LNG 运输船舶招标及运输合同、 LNG 运输船舶建造或租赁合同、LNG 接收站、管线设计建设国际招标、 LNG 接收站、管线设计建设EPC合同、LNG 终端用户销售合同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因此, LNG 国际合作项目为中国的涉外法律服务行业提供了一个广泛的市场空间。
四、驰骋于中国能源国际化的法律战场
(一) 融会贯通,托起中国能源法律的新一轮太阳
由于 LNG项目投资巨大,且在我国属于新兴能源项目,在相关法律领域尚缺乏经验,所以一般LNG项目聘请外部律师的时候,往往采取中国律师事务所加外国合作伙伴作为联合体的原则。鉴于由吴坚律师带领的能源团队之前在总投资近400亿的中国石化史上迄今为止建成投产的最大石油化工工程——新疆独山子千万吨炼油百万吨乙烯工程项目等标志工程中的卓越表现,吴坚律师能源团队在中海油的浙江、上海、广东、福建等LNG项目律师聘请招投标中一举夺魁, 为该些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吴坚带领下的能源团队在以往能源项目中积累的丰富经验,扎实的法律功底以及对LNG特点的刻苦研究,将所有知识融会贯通,吴坚律师及其团队很快掌握LNG项目法律领域的独特性,把握住LNG项目风险控制的关键。吴坚统帅下的能源法律团队参与了多个LNG项目从上游一直到下游的一系列合同的高强度谈判,他们娴熟的英语、精湛的谈判技巧和令人折服的团队精神不仅受到客户的信赖和好评,更是赢得外国合作伙伴的一致称赞。
(二) 握紧秒表,始终牢记LNG项目的每个里程碑
能源项目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需要国家相应政府权威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批,并同时确立投产日期。项目公司按照投产日期,将项目的各项运作和建设划分为各个里程碑点,即规定时间节点。另外由于LNG项目各个合同“背靠背”的特点,链上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败都将影响到其它环节,因此不管是起草、修改或翻译合同、提供法律意见,还是项目谈判,吴坚律师及其团队始终将按时完成各项法律服务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审阅几百页甚至上千页的能源项目文件是非常正常的情况,而客户为了赶项目进度经常限定我们的审阅时间。为了按时完成一份法律文件,吴坚律师及其团队经常连续几个星期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甚至二十小时以上。凌晨二、三点睡觉是常有的事。但为了同时保证质量,团队成员之间轮流睡觉,这样“质”和“量”在限定的时间内同时兼顾。难怪客户会在谈判完成后对吴坚说:“你们的敬业精神让人敬佩!你们为国家工程立了大功啊。”
(三) 运筹帷幄,任何一个法律条款的设置成竹在胸
由于我国法律体制尚处于完善阶段,加上LNG项目在中国是新兴行业,不可避免地出现中国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无法合理地适用于LNG项目实际操作的尴尬局面。
虽然立法者出于保护国内相关行业的考虑,希望把工程项目中更多的商业机会留给中国公司或使中国公司从外国同行业中学习更多的经验。可是,LNG项目在中国毕竟是新兴行业,技术复杂、投资巨大,一个合同标的往往涉及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美金,出现任何风险对于中国公司来说承担能力都是比较薄弱的,所以要保障整个LNG产业链的正常运作必须有坚实的法律保障为后盾。而在美国、日本、欧洲一些国家该项目其实已接近成熟,在相应领域内的国际性跨国公司无论是从技术上、资金实力上、还是风险承担能力上都远远胜过国内同行业企业。一边是国家的立法,体现的是国家的权威;一边是关系国家民生的能源项目,万一法律关系处理不当就有可能给国家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吴坚团队在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出研究以后,很快向客户提出了“n+1”结构的合同模式,对合同相关方的权利、义务、责任重新划分。该结构的合同模式不仅符合中国法律的要求,而且同样使LNG项目工程的设计、建设风险降到最低限度。由吴坚律师能源团队起草或修订的LNG项目整套法律文件已成为了中海油等能源企业实施LNG项目的通用范本,使得国际上在能源领域广泛使用的法律条款和术语运用到了中国本土企业的法律文件中,实现了中国法律服务在能源项目领域内的新突破,为中国的国际能源战略奠定了扎实的法律基础。
由于吴坚律师的能源团队在LNG项目中提供的精湛和专业的法律服务,使其在同行业中声名鹊起,越来越多的LNG项目和能源公司正接洽和邀请吴坚律师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从而也确立了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在LNG领域法律服务的领先地位。吴坚律师能源团队正在为LNG项目在中国的发展、中国LNG业务的国际化、中国能源企业的国际化、中国能源法律的国际化做出贡献,并为中国企业实施能源资源国际配置保驾护航。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