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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成立台资企业律师服务团

    日期:2009-06-01     作者:王晓丹 彭荣华     阅读:2,583次
      佛山台资企业有了专门律师服务团。日前,律师服务团成立大会在南海区南国桃园举行。
 

据了解,服务团由佛山市54名律师组成,团长由律师协会会长陈紫芸担任,副团长分别由钟坚、莫灿担任。服务团成立后,在市台湾事务局、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督导和协调下,为台办部门决策提供法律咨询,为台湾同胞、台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提高依法经营及依法维权意识。从法律层面帮助台资企业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和经济全球化,切实为台资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积极服务和保障台资企业的发展,推动台商在实现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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