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明,2005年夏天,北京市金颐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红玉通过朋友引荐,认识了西城法院原院长郭生贵的弟弟张凤海。通过张凤海,她认识了正在物色可靠律师的西城法院原院长郭生贵。此后,凭着郭生贵的“关系”,马红玉代理了几起案件。
据马红玉交代,张凤海没有提出具体的“返点”比例,但为回报对方,她每次将扣除应缴税款后自己所得部分的75%给了张凤海。法院查明,她分多次向张凤海提供的银行卡号内共计转款54万元。
此事最终“败露”还是和郭生贵有关。有知情人称,郭生贵每次“办事”,都会用一个本子进行详细记录。所以他案发后,市纪委、市检察院发现了马红玉行贿的犯罪线索。
北京市司法局认为,马红玉因犯行贿罪受到刑事处罚,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今年4月13日,经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作出吊销马红玉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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