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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律师提供义务服务

    日期:2009-07-02     作者:中山商报    阅读:2,834次
 
市律师协会昨起在仲裁院设咨询窗口

百余律师提供义务服务

来源于:中山商报 2009年7月2日 第 1409 期 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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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网讯 昨日上午,市律师协会设立在市劳动仲裁院大厅的义务法律咨询窗口正式对外开放,108名执业律师将轮流值班,为广大外来工及社会各界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该窗口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点30分至12点时间段均接受咨询服务。

    市律师协会执行会长胡文坚告诉记者,为了规范和净化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切实保障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给广大律师受理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搭建一个服务平台,经过市司法局和市劳动仲裁院的研究,决定在市劳动仲裁院设立义务法律咨询窗口。

    据胡文坚介绍,目前全市有450名执业律师,其中108名自愿报名参加了轮流值班服务,他们执业时间均在一年以上,且没有因执业不规范被投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他表示,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对值班律师有严格要求,如不迟到、不早退,耐心解答咨询,连续两次无故不按要求值班的律师,将取消其值班资格。

    昨日是咨询窗口开放的首个工作日,值班律师是广东广中律师事务所的石立华律师,记者昨日上午10点多钟到达现场时,他一直忙于解答咨询者的相关问题。据他介绍,当日一共接待了4批咨询者,多是关于劳动争议的问题,接待一批咨询者大约需要20分钟。石立华说:“报名是自愿的,既然来了,就希望能为咨询者提供帮助,108名律师轮流值班,一年也轮不到几回,所以我会对得起这半天时间。”


    本报提醒,需要咨询的读者可乘或换乘12路、208路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下车(中山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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