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王工。(资料图片)
法制网记者 于呐洋 采访 整理
“我的名字叫王工,工字上面不出头,所以我不能为士,成不了硕士、博士,当不了大学者;工字下面不出头,所以,我也当不了官。”王工朗朗地笑着,风趣地向记者“报”上名字。
近日,这位81岁的老人冒着酷暑,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又转乘地铁,赶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接受法制日报记者的采访。
面对这位慈善谦逊、衣着俭朴的老人,很难想象,他就是我国律师界的泰斗人物———王工。在中国律师界,王工创造了几个第一:他是第一位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律师;第一位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即席发言的全国人大代表;第一位提出律师法立法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谈及自己的经历,王工律师侃侃而谈:
“各位代表,请允许我遵循选民意愿分别对有关报告的决议简要陈词。先对政府的三个报告的决议讲几点:第一,一手抓改革和建设,一手抓法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产生的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做带头宣传宪法、遵守宪法,保证宪法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模范,我们的口号是:‘宪法神圣!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利益!’”这就是我在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的即席发言。
在1988年的全国“两会”上,新华社、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媒体,均报道了我的发言。因为,在此前六届人大,没有一位律师代表。在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我国律师第一次成为全国人大代表,我的发言也是我国律师第一次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发出的声音。
也有人问我,当年,是什么样的勇气使我站出来,表达自己的见解?因为,在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我看到作为代表的香港和台湾的律师发言,我想,如果我不发言,就没有大陆律师的声音,我必须代表大陆律师发出自己的声音!所以,在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我高呼了“宪法神圣”、“一切权力归人民”的口号。我觉得,中国律师已经走向历史舞台和政治舞台,就应该向人们展现律师博大的胸怀,对于这一点,我尽力做了。
“过去,人民大会堂曾有过数十次全国人大代表汇集一堂,审议、表决国家大事的历史。然而,从未有人想到应该站起来,讲出自己不同的意见。安徽代表王工以他宏亮的男高音四次起身发表意见,把闭幕前的大会推向高潮。”当时曾有媒体这样描述这次会议。
在这次会议上,我提出了制定律师法的议案。1988年,全国已有律师三万多人,律师事务所三千多个,原来的《律师暂行条例》过于简单笼统。所以我提出,要尽快制定律师法,使律师的地位、工作有法律依据。这份议案是我国首份提出律师立法议案。
此后,在许多有识之士的共同努力下,律师法得以顺利起草、通过,并最终在1997年正式实施。
1988年夏天,我收到一封来信,来信人谈到了中国人在被日本侵略期间所受到的奇耻大辱。从此,我致力于民间对日索赔。1992年3月18日,我把有关民间对日索赔的议案和百份建议提交给全国人大会议议案组,这份名为《建议向日本国索取受害赔偿》的议案在全世界掀起了轩然大波。
我在当选七届人大代表的5年间,共提出各种议案300多件,是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提出议案最多的代表之一。其中大部分涉及立法、律师权益保护等,有的已经得到落实。
这些年来,我看到全国很多年轻有为的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律师在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也占有一定比例,我很高兴。但能站在中国政治舞台上的律师还很少,这需要更多有责任心的优秀律师为此而努力!我特别希望年轻的律师能够健康成长,能够站在这个舞台上展现自己的风采!
我今年81岁了,是我国目前执业律师中最年长的,因为我仍热爱这份职业。现在我有选择性地接受一些案子。有的案子即使是金山银山摆在我的面前,我也不动心,但是有些普通老百姓受冤的案子,即使我自己贴钱,我也愿意去做!
人生中有两个时刻不能自己选择:不知自己什么时候生,不知自己什么时候死。只要我的身体允许,只要我的脑子允许,我都愿意继续为律师行业做一些事情。我常常说:“王工不死,服务不止!”这就是我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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