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据全总透露,目前正建议立法机关增加“欠薪逃逸罪”,以从立法上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您是否看好这一举动?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说,现在为有些欠薪的人不还钱却非常猖狂,因为他不用付出代价。简单来说:首先是经济上没有付出代价。其次,对于恶意欠薪的行为,除了经济代价,还应该让他承受更多的代价,比如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他们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别人的权益,给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的伤害,应对这种恶意的欠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佟丽华说,一方面我们引导帮助农民工依法讨薪,只有依法讨薪社会才能和谐。另外,要为依法讨薪的农民工从制度上为农民工撑腰,制度上给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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