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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市律协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年终总结会议举行

    日期:2009-12-15     作者:宣传部    阅读:7,968次

      
     进一步推动上海律师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上海律师社会形象。在2009年12月12日举行的2009年市律协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年终总结会议上,与会人士认真总结了市律协2009年度会议工作的得失,并对明年的宣传工作做了整体部署。
      会议由律协副会长、宣传委主任陈乃蔚主持,宣传委副主任曹海燕、王联华、丁伟晓,宣传委委员杨培君、蒋信伟、游闽键、钱翊梁、冯慧、杨波、吴冬、陈凯出席会议,监事王萍,秘书长万恩标、副秘书长刘小禾、宣传部主任潘毓霞,上海市法学会秘书长李海歌、《解放日报》记者沈轶伦、《上海法治报》记者陈颖婷,列席会议。
      2009年宣传委全年召开大小各类工作会议24次,其中全体会议4次。出版《上海律师》12期,东方律师网顺利改版,增加视频栏目。组织策划研讨会、座谈会、论坛等9次。组织新闻发布会(包括通气会)5次、媒体报道414篇,其中头版类重点稿件45篇;发布区县司法局、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信息报道983篇。
      陈乃蔚副会长将市律协2009年的宣传工作总结为“精心策划运作,推进新闻宣传由过去仅作纯动态型的报道,向经验型、导向型的深度报道转化,稿件质量明显提升”、“制定新闻发布规定,调动了各专门委员会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激活了原本呆板、静止的经验总结型资料,向鲜活型的新闻动态稿转化,用稿量扩大”、“统筹兼顾运作,推进新闻记者熟悉律师工作、律协职能,扎实采访、撰写重点稿件转化,稿件的厚重度增强”等七个特点。 
      陈乃蔚副会长将2009年宣传工作取得的成绩归结为“理事会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各专门委员会转变观念,全力配合,为宣传委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主动争取中央媒体与主流新闻媒体的支持”等三方面,并指出“协会新闻宣传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尤其是深度策划与创新意识不够,对能反映律协各专门委员会、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创新工作思路的重大稿件缺乏深度思考和研究,从而使一些很有价值的新闻稿被淹没或漏报”等新闻宣传工作的不足指出。
      陈乃蔚副会长在明年的宣传计划中,提出了“建立新闻宣传考核机制”、“加强律协各委员会、区县司法局、区县律工委和宣传委的宣传联动机制”、“加强新闻发言人与新闻媒体记者联动互动机制”、“继续全面推进东方律师网和《上海律师》的改版工作”等四点意见。
      宣传委委员、《上海律师》总策划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介绍了《上海律师》2010年的改版计划。据介绍2010年的《上海律师》将升级为彩版印刷,并新设《老律师寄语》、《我的败诉》等新栏目。
      与会宣传委委员从推进律师业文化建设、增强维护律师执业权益方面的宣传工作、加强与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基础律师事务所联系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会议气氛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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