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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诸城推行党员律师参加基层信访接待制

    日期:2010-08-12     作者:孙锡国    阅读:2,920次
   今年以来,诸城市纪委与信访局、司法局沟通联合,推行党员律师参加基层信访接待制度,协助解决基层信访工作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取得较好效果。今年以来,该市党员律师共参与接待基层信访59起,信访处结率达到100%。

该市按照政治素质好、法律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善于处理群众纠纷的要求,由每个律师事务所推荐一名党员律师参加基层信访接待工作,经该市司法局审核确定后,报该市信访局备案。目前,共选拔13名党员律师参加基层信访接待工作。

党员律师参加信访接待活动,重点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对信访中需要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信访问题,引导群众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和行政机关投诉,并参加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讨论和提供法律咨询,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群众引导并按规定的程序申请法律援助,符合代理条件的,可依法接受上访人委托,做好代理工作。同时,协助调解和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参加信访接待的党员律师,由该市司法局根据市纪委、市信访局的安排,排表下达到各律师事务所,律师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和律师工作纪律的要求,挂牌参加信访接待。市司法局和市信访局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座谈会,党员律师之间相互交流信访接待工作情况和经验。

该市将党员律师参与基层接访工作作为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律师、律师事务所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泄露信访事项、散布不良言论或唆使、支持信访人上访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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