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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组织各地律协召开宣传工作会议,探讨加强律师宣传工作 《上海律师》杂志获首届律协会刊评选活动银奖

    日期:2010-09-14     作者:宣传部    阅读:8,657次

  9月10日,全国律协宣传联络工作会议在大连海天白云大酒店举行。会议由全国律协宣传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律协常务理事柳平主持。全国律协副会长、宣传联络委员会主任金山,法制日报社副社长周秉健,全国律协副秘书长、宣传联络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律师杂志社社长李海伟,全国律协副秘书长里红,大连律协会长张耀东等领导在主席台就座。各省律协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会长、秘书长、会刊负责任人等70多名代表参加会议。张耀东会长首先致辞。

    会议讨论了《全国律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宣传工作的意见》。与会人员认为,应强化律师新闻宣传工作,加强舆论的管理和引导。与媒体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的主渠道作用。立足亮点,在宣传律师先进典型、服务公益活动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律师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会议公布了首届律协会刊评选结果,《重庆律师》获金奖,《北京律师》、《上海律师》获银奖。另有<<浙江律师>>获最佳封面奖、<<四川律师>获最佳版面奖、<<广东律师>>获最佳策划奖。

     会议上,应全国律协的邀请,上海律协副会长陈乃蔚介绍了上海律协宣传工作方面的经验,得到与会人员的高度认同。围绕上海市律师协会工作全局开展宣传,有力地推进理事会中心工作的开展。构筑多层次的宣传工作格局,增强律师为主体的新闻宣传感染力与吸引力,巩固完善行业协会自身宣传平台,加大与电视网络等新媒体的合作,拓展律师宣传的窗口。强化律师新闻宣传工作措施,加强舆论的管理和引导。与媒体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完善机制,夯实律师宣传舆论引导的工作基础。他谈到宣传工作体会时说到,上海律师业的新闻宣传工作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与行业发展的新特点新任务,以及广大律师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在上海区域宣传的同时,还要依托全国律协,与各兄弟律协多交流、多学习、共谋发展、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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