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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律师学院举办新型劳动法律师业务系列培训讲座

    日期:2017-06-01     作者:律师学院    阅读:12,153次

       2017年519日至20日,市律协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市律协律师学院在上海交通大学东方会堂成功举办了新型劳动法律师业务系列培训讲座。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华平、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根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春岛以及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唐付强进行了相关培训讲座。

       李华平律师以“当前情势下企业关停并转迁的劳动关系处理实务”为主题,分别梳理了企业关停并转迁中所涉劳动法律依据、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劳动法律依据以及企业群体性劳动关系处置程序所涉法律依据,着重从劳动法律师视角探讨了如何处置企业群体性劳动关系,关键在于了解企业用工的基本情况、做好对群体性劳动关系的风险预估、拟定初步方案、指导企业履行相应的民主协商程序以及接受政府部门和工会组织的监督等。


       张根旺律师进行了以“员工持股的股权和期权争议”为主题的讲座,首先介绍了员工持股的基本概念和特征及其法律依据。其次,鉴于员工股权纠纷和期权纠纷两种纠纷类型,通过对实际案件的分析,就其中与劳动法相关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讨论。最后,张根旺律师还提出了对员工持股的股权争议和期权争议的风险控制手段。


       董春岛律师从当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新型及热点法律问题出发,提出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讲座主要涉及到互联网企业的用工特点以及常见的热点问题,包括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调薪调岗、加班工资、医疗期、经济性裁员、关于奖金、竞业限制、外籍人士就业、末位淘汰等。

       唐付强律师进行的讲座是关于“高管劳动纠纷的法律适用”,鉴于高管劳动纠纷的概况及其特殊性,分析了高管劳动纠纷案件的特点,还特别提到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区别。之后,唐付强律师从不同角度分别介绍了公司高管劳动报酬纠纷的法律适用以及外籍高管的法律适用等问题。

      几位律师的讲座都体现了新型劳动法背景下,与劳动法律师业务密切相关的一些问题,对于现实中有关劳动关系、劳动纠纷等实际业务问题的解决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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