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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外资法律服务 上海将对外国律师给予更多优惠

    日期:2003-09-11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7,042次
昨天(10日)上午,数十家海外律师事务所驻沪代表处的首席代表们与上海市副市长周禹鹏直接对话,一起探讨入世以后,上海市政府为法律服务业的外商投资创造更好的投资软环境的事宜。期间,周禹鹏透露,上海将于最近对包括法律为代表的外资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予以放宽,并会在全国性规定的基础上走在前面,进行“先行先施”,给予特别的优惠。 周禹鹏介绍,日前国务院刚刚在厦门召开了由副总理吴怡主持的专门会议。这次会议提出,中国在吸引外商投资的程序上将尽快进行大幅度的简化;同时要在法律服务贸易领域放宽限制,马上制定出新的法规。而具体到上海,市政府会根据这次会议的精神,结合今年6月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率先部分放开外资律师事务所在上海的登陆监管,给他们更多的国民待遇。 今后,凡是具备曾在香港注册,在港实际经营满三年并且有50%以上雇员都是香港公民上述三个条件的非大陆律师事务所将会在上海享受到全新的优惠。具体待遇有,他们可以和国内律师事务所进行联营,彼此共享人源和资金源;洋律师只要在沪住满2个月即可以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另外内地的司法考也将全面向洋律师们开放,这意味着他们有可能取得包括民事、刑事等领域广泛的执业资格,直接为上海市民服务。 “这确实是一场婚前的热恋”上海市司法局律管处张彪副处长这样告诉记者,他表示国外所同国内所的联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实质性进展,从此外资法律服务能够以中国同行合作的方式尝试涉足过去规定设置的禁区,而不再局限于直接投资、金融、国际贸易等个别领域。这不仅会带来上海外资法律服务贸易机构规模的扩大,同时也会带来它们收益的大副增加。 另外,周禹鹏昨天还作出保证,上海将会建立起一个政府职能部门与法律中介服务在内的外商投资者的对话沟通机制,以此作为落实WTO国民待遇的现实举措。今后,上海市政府的地方法令的制定也会尝试听取这些外国法律工作者们的意见。 据市司法局提供的数据,目前在上海在设立代表处的海外律师事务所已经达71家,其中美国的最多,有11家。从总量上,上海去年已经首次超过北京,注册的外资所占到全国的46%,其中不乏像美迈斯、年利达这些世界一百强的律师事务所。而去年一年,上海的外资所创收额有3亿元人民币,最多的一家达到5000万元,金额遥遥领先与中资律所。 但是,在昨天的对话中,外资所代表们均表示他们在服务过程中还遇到重重困难。德国法合律师事务所的戴安妮女士表示,信息不通就是最大的困难之一,她希望今后上海市政府能增加政策的透明度,这也是WTO协定中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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