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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律师交流在香港受到媒体关注

    日期:2005-09-19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7,944次

    香港文汇报 2005-09-18 记者 庄海源

 

    据香港文汇报9月18日报道财政司司长唐英年昨在官邸主持2005年上海香港律师实习计划结业礼。他在致辞时指出,面对经济高速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内地对各种专业服务的需求正在不断增加。CEPA的落实,为香港法律界在内地发展带来新的机遇。香港的法律界在金融服务方面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透过与上海法律人才的交流和合作,两地的律师可更深入了解两地的法规和市场运作。

    他指出,这除了有利双方业务发展以外,更能帮助内地的法律和金融服务更有效的与世界接轨,达到互利多赢的效果。他说,展望将来,香港与内地的专业人才合作的层次必定朝着更深、更广的方向发展。

让国际了解一国法律三制

    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汉清提到,上两周 到北京拜会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时,向罗豪才反映应该在国际上让人看到中国有内地、香港、澳门等不同的法律制度。他举例说,现在内地到国外解释国家的法律制度时,只有内地的律师去,给人的形象是一国一制,但中国还有香港和澳门两个不同司法制度。他说,罗豪才对他的意见表示赞同。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表示,沪港两地具有很高的互补性,特别是在法律服务和法制建设方面,香港成熟的法律人才和市场,是上海可充分利用的资源,香港建设法治社会的成功经验也值得上海参考和分享。

三地律师合作前景广阔

    他说,目前有15间香港律师事务所在上海设立代表处。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吕红兵认为,上海、香港和澳门的律师具有很广阔和良好的合作前景。

   是次共有12名来自上海及6名本地的律师,分别参加6星期及2星期的「实习计划」,计划包括让学员到对方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以及私人机构进行实习、合作和交流,之后再通过考试才正式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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