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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维权少收律师费 我省筹建首家农民工法律服务机构

    日期:2006-08-11     作者:刘云 实习生 王娴    阅读:2,728次
     记者今日从山东省律师协会获悉,我省将着手建立省内第一家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机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在该工作站申请法律服务将降低律师收费。
    据了解,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将由省律师协会直管,依托一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专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站将面向省内所有劳动权利受到侵害的农民工。
    该农民工维权工作站的受案范围将是经济确有困难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律师受理后将依照相应的标准减少或免除律师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农民工都可向该机构申请法律服务,工作站受案范围包括,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给予工伤待遇的、因履行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发生其他争议的、童工请求依法保护的以及工作站认为符合条件的其他法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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