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
“粉友”抢劫一年四命案
据悉,谢添福、罗进通、叶超华等人都是瘾君子,从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他们纠集在一起,携带猎枪、斧头、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在白云区、花都区、增城等地,以拦路抢劫、入屋抢劫等方式,先后19次行劫,并造成4人死亡、39人受伤。
广州市区频频发生的持枪抢劫命案,引起警方高度重视,谢添福也被广东省公安厅列为第三批公开悬赏通缉逃犯名单。
2005年8月,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经过缜密侦查,于8月27日先后将罗进通、叶超华、谢添福抓捕,当场缴获猎枪1支、猎枪子弹10发、 摩托车3辆及作案刀具一批,破获“2005·8·10人和抢劫杀人案”和“2005·8·11良田抢劫杀人案”两起命案。经审讯,该团伙成员供认了持枪抢劫 机动车案件多起的犯罪事实。这起以谢添福为首的特大持枪抢劫案正式告破。
据检察机关指控:谢添福参与持枪抢劫19次共得人民币约40833余元,港币200元,并致4人死亡,5人重伤,3人轻伤。
【庭审】
被告人拒绝律师辩护
在庭审开始前,当审判长循例询问三名被告人是否同意辩护人为他们辩护时,被告人罗进通大声表示不同意辩护律师为自己辩护,并坚称“我不需要任何人为我辩护,自己辩护已经足够”。
庭审因此休庭5分钟。重新开庭之后,审判长同意罗进通自我辩护的要求,在审判长示意下,罗进通的辩护人离开法庭,庭审得以继续进行。
叶超华是第一个接受讯问的被告人。在庭讯中,叶超华对参与持抢抢劫两次的罪行供认不讳,但他强调自己只是为筹毒资被迫参与抢劫,在作案中属于从属地位。
【抓捕】
歹徒拔枪与警方对决
在被审问抢劫过程时,叶超华供述:“8月22日,我和谢添福吸完毒后,走到白云区竹料镇电镀厂附近,见到前面来了辆摩托车,谢添福就拿着猎枪上去抢了那辆摩托车和车主的十块钱。8月24日,我开着抢来的车,和他去到了白云九佛镇某路段,前面来了一辆摩托车。谢添福说下车并把猎枪交给我,他上前去抢,我就拿着猎枪对着那三个人,抢到钱后,我们就骑了摩托车走了。”
另外,在被讯问被抓情形时,叶超华供称:“当时我们正在一间废弃房子里吸白粉。罗进通在房子里,我在房子外,我们相距几十米。突然听到枪声,我就看到了拿着枪的警察,我就举手投降了。我没有枪,开枪的是谢添福。”
昨天上午10点多钟,叶超华过堂完毕后,法官宣布由于时间关系,当天庭审就此结束,何时开庭另行通知。
案情
持枪抢劫两天夺两命
2005年8月10日人和命案
据指控,2005年8月10日上午11时许,谢添福、罗进通两人骑摩托车到白云区某河堤坝附近的机耕路上,刚巧刘某某和李某驾驶摩托车经过,谢、罗两人就在隐蔽处冲出来把李某的车拦停,并用猎枪和水果刀对着他们,实施抢劫。当时,刘某某为逃避抢劫,就弃车而逃,但他跑出十米开外,就被罗进通用猎枪射中,霰弹击中刘某某的左腋部,导致了他的左肺、心肝破裂,当场死亡。据悉,谢罗此次行劫,抢得人民币40元和烟袋一个。
2005年8月11日良田命案
次日晚8时许,谢罗二人在吸足毒品后,再次骑摩托车窜到白云区某部队农场路段,伺机作案。王某骑摩托车经过该地,谢罗二人故伎重施对王某行劫,但王某并不顺从,并极力反抗。在冲突中,谢添福再次扣动了猎枪的扳机,王某随即倒在血泊中。后经法医鉴定,王某被霰弹击中大腿,致右股动脉离断,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谢罗二人放倒王某后,共夺得摩托车一辆和手机一部。
2004年11月6日太和命案
2004年11月6日,谢添福、冯绍祥二人密谋对白云区太和镇某废品店实施抢劫。晚上7时许,他们二人持两把猎枪,并用布蒙住脸,闯进该店内意图抢劫。店内两人当场中弹身亡,另两人则受枪伤。两名歹徒枪击后逃离现场,并未抢得财物。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