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力倡导“卓越诚信敬民”法律服务行风
日期:2003-11-20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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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上海市司法局和上海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将全面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卓越、诚信、敬民”将成为每一个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 新时期,对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的要求,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卓越,这既是上海法律服务业对工作品质的一贯要求,同时也"在艰苦奋斗中追求卓越"的城市精神的必然要求。二是诚信,这既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各级领导对该行业的一贯要求,也是"操法为业、以律为师"的法律服务业应有的精神品质。三是敬民,这既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法律服务行业的反映,也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该行业的具体体现,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只有进一步确立"人民乃(衣食)父母"的理念,敬之、爱之,才能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以上三个方面分别从工作品质、精神品质和工作宗旨的角度概括了对上海市法律服务行风的要求。 围绕上述主题,上海确立了近阶段行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就是必须以"三个代表"和"两个务必"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纠正解决群众反映较强烈的行风问题为重点,以法律服务行业行风测评为契机,密切联系本市法律服务行业的实际,加强建章立制,创新工作方法,明确相关责任,努力把握管理要求与效果相一致、承诺公开与执行相一致、内部总结与外部反映相一致、办事作风改进与效率提高相一致的标准,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的开展。 1、构建完备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内部监督。主要包括:市和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具体业务工作部门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查;专门部门的监督,有监察室、执业监督处,还有行业协会的纪律委员会和纪律部;行业协会、执业机构以及律师等执业人员的自身监督,或者叫自我监督,也就是"自律"。二是外部监督。目前,我们已经扩大了行风监督员队伍,并正在研究建立一支针对法律服务行业的行风督察队,初步的方案已经拿了出来,除了有司法行政机关人员外,也要吸收新闻宣传、行业协会等部门专业人士参加的,在座各位中也有几位将参加到行风督察队的工作之中,这将帮助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及时掌握行业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的问题。三是专门监督。我们正着手组建工作性质相对独立的法律服务执业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惩戒审评委员会,目前已经初步确定了律师和公证员两个惩戒审评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工作程序,其成员由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司法行政管理人员、行业协会管理人员、法学教授和社会知名人士组成,主要是对涉及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案件进行评审,独立地向市、区县司法局或行业协会负责人提出审评意见,对于戒审评委员会提出的审评意见,司法行政机关没有充分理由不得推翻,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透明度。 2、建立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目前,本市正着手建立本市律师行业、公证行业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系统以市、区县司法局或行业协会的登记注册信息、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和奖惩信息为基础,以各有关部门、各级司法机关及客户提供的法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为内容,为监督管理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查询法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提供服务。同时要,建立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信息披露制度。市、区县司法局或行业协会,将定期分别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业处分(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决定书,在上海司法行政网站、上海法苑杂志、上海法治报等公开媒体上全文刊登;行业协会还将定期将行业处分(训诫、通报批评)决定书,在上海律师、上海公证等内部刊物上全文刊登。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我们将把法律服务行业的行政处罚和行业处罚信息提供给本市权威的个人征信机构,今后本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如果在执业中有不诚信的行为,不仅会影响他业务的开展,也将影响他购房、购车贷款等信用消费行为。 3、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促进行业规范运作。前些年,我们制定了诸如"十要十不准"等行为规范,今年5月,又制定下发了《市司法局关于公证赔偿的规定》。下一步我们还将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的实际需要,修改完善和研究制定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要完善执业保险和责任赔偿制度。将在逐步完善法律服务行业执业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并探索建立律师执业责任追究赔偿办法,使由于律师违法执业或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都能够得到赔偿,在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增强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