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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律师行风建设 推动律师事业发展――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洪超在行风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的发言

    日期:2003-09-12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10,573次
今天,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联合举行这个以“卓越?诚信?敬民”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活动,以增进公众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理解和认同,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形象,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和推动律师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卓越?诚信?敬民”,既是对法律工作者的基本要求,又是衡量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标准,三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卓越”是“诚信”、“敬民”的体现;没有“诚信”就谈不上“敬民”,更谈不上“卓越”;律师必须“敬民”,才能为社会及公众提供诚信服务,才能以卓越的工作为维护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作出贡献。这是上海城市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广大律师争做新上海人的追求目标和行为准则。 在市司法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上海律师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律师业行风建设和律师队伍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广大律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公正实施为己任,以诚信和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社会和民众的认可与赞许,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卓越?诚信?敬民”。 为了律师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必须围绕“规范与拓展法律服务”这个主题,按照市局要求,开展新一轮行风建设,为把上海律师队伍建设成为真正的文明之师、道德之师、法律之师而奋斗。 第一,坚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执业纪律教育。在每年的律师集中培训中,把《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以及协会制定的《制止律师不正当竞争规则》、《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规则》、《会员处分规则》作为律师的必修教材,由正副会长轮流授课,并通报律师业发展情况和律师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做到警钟长鸣。今年市律协还聘请市委党校教授宣讲十六大报告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广大律师中确立“人民乃衣食父母”的理念,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将“敬民、爱民、为民”落到实处。与此同时,开展了学习和表彰徐宏祥律师活动以及第二次评选优秀青年律师活动,并会同法律援助中心评选表彰了一批法律援助先进律师事务所和先进个人,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弘扬行业正气。 第二, 制定行业规章,规范律师行为。近几年来,市律协陆续制定并实施《上海律师执业规范》、《上海律师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指引》、《上海律协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指引》、《上海律协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指引》等20余件行业管理制度、律师执业准则、律师业务规则,努力将律师执业行为纳入规范之中。 第三,加强行业自律,认真调查处理投诉案件和执业纠纷。一是建立纪律委员会,在协会设立纪律部,负责对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处理对律师的投诉,加强律师惩戒工作。二是建立理事值班制度,专门接受并处理社会公众对律师的投诉。去年还在“东方律师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告了律师协会每周三的理事值班制度和值班名单,公布了会长热线电话号码,以接受社会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三是建立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调处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与纠纷。最近还准备聘请社会人士作行风监督员,聘请老律师作督导员,请他们深入律所,旁听庭审,考察律师执业情况;市律协要经常征求和听取他们的批评与建议,不断改进协会工作,努力加强行风建设。 第四,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强化律师行业的社会信用。一是开展诚信教育,大力倡导以“忠于法律、维护正义、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培养和增强律师的诚信意识,使广大律师认识到:“诚信是对律师基本的道德和法律要求,是律师执业活动的生命线”,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和“在艰苦奋斗中追求卓越”的城市精神,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在实践和维护诚信方面起表率作用。二是建立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市律协每年用100多万元会费为全市律师整体投保执业责任险,使当事人因律师的偶然过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有了赔偿保障,提高和维护行业信誉。三是配合市局正在建立的诚信评估机制,在年检注册的基础上,通过电脑为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建档立卡,建立诚信记录档案,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奖惩情况向社会公示,加强律师诚信监管。 我们相信,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与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媒体朋友们的关心、支持与监督下,上海律师业的行风建设将与时俱进,更上层楼;一定不会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严谨、诚信服务的上海律师队伍,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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