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提升上海律师形象
日期:2001-11-29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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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下午,上海律协对外宣传和联络委员会召开成立后的第一次会议,讨论该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和明年的工作打算。这是第六届理事会成立以后,为促进上海律师业健康发展,提升律师的社会形象和社会认知度,根据《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新设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会上,委员就律协对外宣传和联络委员会的功能定位和工作的开展畅所欲言,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大家认为,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律协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协商,定期发布上海律师业的有关情况;遇有特殊或紧急情况,应及时发布消息。另外还应研究制定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自己宣传中应遵守的规范,明确什么样的宣传是适当的,什么样的宣传是不当的。对于明年的工作打算,委员们指出应当细化,突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