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正伟给国家工商总局的《请求保护公民人身权益的建议申请书》称,数亿手机用户每天都能收到强制性的手机短信广告和其他违法短信,移动和联通公司有责任保障个人用户信息安全不受他人侵害和骚扰,两公司为发布者提供便利,应承担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隐私权、名誉权和通信自由权利的共同侵权责任。国家工商总局应对移动和联通公司的违法所得分别罚款五倍。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答复董正伟,称他的建议已转交广告司处理。国家工商总局还称,垃圾短信被曝光后,工商机关已对有关企业及短信群发器的销售企业的资质实施了检查和处理。目前,广告司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部门正在研究有关管理规定和具体措施,对垃圾短信加以治理。
答复书显示,短信是谁发布谁付费,强制性的手机短信广告和其他违法短信,对用户的侵害主要在精神层面,用户如果需要获取赔偿,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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