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 法界

法界

“垫资诉讼”真的没风险?有待立法规范

来源:法制网     日期:2012-01-09         阅读:8,314次

“垫资诉讼”真的没风险?有待立法规范

现实生活中,有这样一群人,当他们遭遇不公平需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时,却因自身经济困难,付不起律师费、诉讼费而被迫放弃。这时,如果有公司愿意有偿垫付打官司所需要的费用,那无疑是雪中送炭,可是这种垫资诉讼,是否真像公司承诺的那样“毫无风险”呢?

公司可垫钱打官司

“真没想到,在事先没有花一分钱的情况下,我就打赢了官司。这笔欠了5年的债,终于要回来了!”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民王欣(化名)高兴地告诉记者。

2006年,王欣以房产作抵押,贷款25万元借给了某工程项目部,并与其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年利息为10%,借款期限为两年。然而,到还款日期时,该工程项目部却以负责人下落不明为由拒绝还款。此后,王欣又与该工程项目部重新签订了借款协议,但该项目部依然拒绝还款。随后,王欣向银行抵押的房产也被没收了。

由于经济拮据,王欣无力承担案件的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一直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

去年6月,通过朋友介绍,王欣得知乌鲁木齐一家商务咨询公司在经营一项“诉讼垫资业务”,即打官司所有的费用均由该公司垫付,等当事人拿到钱或者实现诉讼利益时,再由委托人支付费用。于是,王欣找到这家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

王欣说:“按照协议规定,在案件完结后,我要按照给付标的15%到30%不等的标准向该公司支付费用。虽然这比自己直接找律师打官司费用要高,但对于像我这样没钱打官司的人来说,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因为一旦过了诉讼时效,想追回欠款是不可能的。”

2011年12月15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某工程项目部偿还王欣本金及利息合计342992元。王欣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了。“原先以为没钱就打不了官司,现在看来,还真是天无绝人之路。”王欣告诉记者,“等我拿到钱后,一定按协议履行。”

诉讼风险如何规避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律师诉讼代理的收费方式,通常由委托人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预付,但是花了钱、输了官司或者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情形时常发生,使得当事人损失进一步扩大。

随后,记者联系到为王欣垫付律师代理费的商务咨询公司。该公司经理李攀说,如果将案件委托给他们办理,在垫付律师费后,公司会对律师的工作进行监督。若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不能提供让客户满意的服务,公司可以要求更换代理律师。另外,如果官司输了拿不到钱,那么因打官司投入的费用损失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客户能够无风险参与诉讼。

既然如此,公司如何规避输官司又赔钱的情况呢?李攀说,他们接案子时会严格把关,如果证据不全、诉讼时效已过或二审判决已经生效,公司就不会再去冒险。

有待立法规范

记者就此采访了新疆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西域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春亮。他说,根据现有的法律规章和行业管理制度来看,由公司“垫资诉讼”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遇到纠纷后,没钱打官司,由商务咨询公司在中间“牵线搭桥”,也是一件互利共赢的事情。一方面,当事人的权益可以得到及时、有效地维护;另一方面,律师在与商务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后,可以增加“案源”。同时,有了第三方(垫资公司)的参与,律师代理案件时,不但要对当事人负责,还要接受垫资公司的监督,从某种程度来说,这对律师也能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员石玉刚告诉记者,“垫资诉讼”是一项新兴业务,目前不好定义。总体来说,对于打不起官司的弱势群体来说是件好事,但有关部门需要对其运作方式和法律责任进行立法规范。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