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接受或赠予1元都算受贿或行贿。2009年,有一人为免交交警的罚款,私下塞给交警20元钱,结果被交警举报,被判入狱3个星期。就算给予执法人员一包价值5角钱的咖啡粉,也可能被视为行贿而被判刑。一旦坐牢一天,就会失去所有养老金,这是一个很大的惩罚。正因为惩贪从“小”做起,已连续16年进入国际透明度组织的廉洁排行榜前10名的新加坡,2010年再度与丹麦、新西兰并列世界最廉洁的国家。(6月9日《南方日报》)
新加坡的反腐对于中国来说,特别具有借鉴意义。两国国情多有相似之处,人民行动党一党长期执政、华人占八成、属于儒家文化圈。于是,新加坡的政治、社会管理的经验成为国内学习的重要对象。20年名行廉洁排行榜前茅,自然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一招一式之效。为国人所熟稔无疑是“高薪养廉”,确切地说并非如此。如果说高薪,显然是指高级官员。部长们一年的薪金总额可以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而普通公务员工资则和国内的水平相当。差不多为当地私人企业员工工资的80%至90%。只不过,如果一个人一生工作30年,退休时公积金将有120多万元,加上累计的利息,数量会更多。如果行贿受贿被发现,不仅面临牢狱之灾,公积金也将被罚没。身败名裂,倾家荡产,贪腐的成本太高,以至于不敢贪。
陈毅元帅曾有诗云,“伸手必被捉,众目睽睽难逃脱”,堪称新加坡的写照。新加坡不仅有“权比天大”的贪污调查局,更兼全体国民的参与。政府奖励公民的举报,并给予最高级、最严密的法律保护。以至于公民反贪腐的意识非常强,任何人都可能是告密者,包括朋友、同事以及生意伙伴,甚至自己最亲近的人。据说,新加坡贪污犯被抓的概率,高出菲律宾40倍。中国儒教中有“四知说”,“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却未必“知情必举”,在新加坡,周边每一个人似乎都大睁着警惕的双睛,任你难逃法眼。未伸手时就会有所畏惧,以至于不能贪。
新加坡反腐的零容忍,亦是国际社会成功反腐的共同经验。接受或赠予1元都算受贿或行贿,让人觉得贪点蝇头小利不值得,得不偿失,真可谓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唯有如此,公务员才能真正做到慎始慎初慎独,不想贪。正像一个穿新鞋的轿夫,遇到雨水泥泞时起初总是小心翼翼,十分警觉,而一旦失足落水,就会再不顾惜。因为失一次足是如此,失十次足其结果“不过如此”,从而便放纵自己,日益贪婪起来。广西武宣县接连三任县委书记“落马”。这固然与“一把手”权力过大,不受监督有关,也是法制对贪腐的宽容度不断增加结出的苦果。
在国内,有一种观点就认为现在生活水平好了,受贿5000元都已经是不怎么重要的腐败了,甚至提出应将受贿的起刑点提高至1万元,小的腐败,政府已经没有精力去治理了,应将精力投入到“打老虎”上去。其实,每只老虎都是从小长大的。只有从小处从初次管住了,才不至于长成“大老虎”。当我们不断放宽贪腐的门槛之时,恰恰是“养痈遗患”。何况查出率低得可怜,更增添了贪腐者的侥幸心理。(刘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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