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法律研究委员2003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日期:2003-08-07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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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下午地上海市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法律研究委员会2003年第二次会议在松江区洞泾镇花桥村上海青青旅游世界伟盟生态林酒店召开。建筑房地产法律研究委员会委员20余人出席了会议,市律协副会长吴伯庆、副秘书长刘小禾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研究会主任委员朱树英主持。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 商品房交易操作规程的初稿完成。 商品房交易操作规程分商品房预销售、商品房抵押、商品房租赁、二手房买卖四个起草小组,分别由鲍培伦、陶武平、朱树英、祝小东负责,杨振裕、朱慧、陈应春、刘正东分别承担了具体起草工作。现初稿已完成,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商品房预销售、第三章为商品房抵押、第四章为商品房租赁、第五章为二手房买卖。朱树英要求各委员认真审核,群策群力,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在8月底前汇总,9月初交付印刷,作为上海律师在商品房交易方面研究的一个重要成果。在上海市律师协会与湖南省律师协会联合召开的研讨会上提交。 二、关于与湖南省律师协会联合召开研讨会事宜。 根据上海律协与湖南律协的有关业务交流协议,沪湘律师协会商品房交易法律问题的联合研讨会于9月19日至21日在湖南张家界召开。12月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在广州召开第三届中国律师论坛,其中将设房地产分会场,因此,湖南会议有为第三届中国律师论坛探讨房地产交易问题做准备的意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对此会也很重视,明确表示将派员参加,并且全国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有意作为主办单位之一。现研究会委员正积极提交研讨论文,已收到十多篇论文。 三、关于编著《住宅商品房买卖与物业管理合同纠纷及其处理》案例集。 目前研究会委员已提供9个案例,主要集中在商品房预销售、商品房租赁方面,商品房抵押、二手房买卖方面还没有。请各委员进一步提供案例,特别是商品房抵押、二手房买卖方面的案例,并在案例后提供个人简介(200字左右)。该案例集将收集全国各地的典型案例,其他省市的许多律师也将参与编写案例。 本次会议还就其他有关问题展开讨论,会上各委员还就如何开拓商品房交易特别是二手房交易法律业务进行了热烈探讨,认为商品房交易中有关文件规定只能进行公证,排除律师见证,是与国外通行做法相悖的;现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推出的资金监管业务也是对律师业务的排挤。 吴伯庆副会长最后讲了话,他说, 今年律协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是起草各专业的操作规程,知识产权的业务指引已完成,在东方律师网上征求律师意见,医疗纠纷业务指引正在起草中,建筑房地产法律研究委员会是各专业研究会中的领头羊,在座的又都是上海房地产法律界的精英,有能力制定一个代表上海律师的、全国一流水平的房地产交易操作规程。望各位花些精力,作些奉献。 今年上海市律协有三个重要会议,一是与湖南律师协会联合召开的研讨会,二是9月底将在山东召开的华东律师论坛,三是参加11月广州的中国律师论坛,望广大律师积极参加这三个会议,并提供论文。 会后,华达所林莉华委员安排委员们参观了上海第一个生态林--上海伟盟生态林,使各委员能在繁忙的工作、会务之余,呼吸新鲜空气、领略自然情怀、放松心情、陶冶情操。晚上,林莉华委员自费安排了丰盛的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