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1日, 十届宣传委在市律协35楼第一会议室举行了201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宣传委副主任岳雪飞、计时俊、周知明、贾明军,委员朱小苏、叶萍等共18人,宣传部主任庄燕等参加会议。监事金缨列席会议。
会议由宣传委副主任计时俊主持。
会议首先就“2015年度上海律师业好新闻”参评作品进行初评。
2015年度好新闻评选自2015年3月1日启动,申报阶段至3月11日结束。共收到包括新华社上海分社、中新社上海分社、法制日报等全国媒体,以及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上海法治报、法治天地频道(SiTV)等沪上本地媒体共20家新闻媒体单位的34部新闻作品。
据统计,2015年共有各级媒体报道上海律师行业的新闻作品122篇。此次参评作品作为其中的部分佼佼者,从作品来源来看,参评作品作品来源较为丰富。有来自平面媒体的报纸、杂志的作品,有来自多媒体的网站、电视、广播报道作品,还有来自新媒体的微信公众号的作品,体现了市律协行业宣传工作形式丰富,手段多样。从内容来看,这些作品能体现市律协工作及律师行业的精神风貌,紧扣上海律师业发展以及业内重大事件,反映上海律师在推动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推动社会公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根据会议通过的初评规则,以参会委员不记名投票的方式,从34篇参评作品中评选出了20篇作品入围终评。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2016年度工作计划》。2016年,宣传委将进一步完善杂志的策划、组稿、版面设计以及配送等问题。加强对通讯员队伍的培训,巩固和发展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运行及功能,积极与媒体单位合作共赢,并进一步加强对于突发新闻事件处置能力及团队的建设。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委员考评规则》。该规则将根据委员出勤率、组稿撰稿及参与其他工作的情况,通过量化的方式对委员进行综合考评,以进一步激发本委员会的活力,为行业宣传做出更多贡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宣传委通讯员工作制度》。该规则明确了通讯员工作内容及信息报送要求,并规范了信息报送统计制度,以便更好地发挥通讯员队伍的作用,及时有效地了解和掌握市律协及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动态,确保行业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
分管副会长邹甫文到会并讲话。她指出,宣传委成立半年多以来,在工作上取得了诸多成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2016年进一步完善。比如《上海律师》和东方律师网的版面和内容仍需完善等问题。她希望在考评规则实施后,全体委员能够谨守规范,更积极地履职,推进上海市律师行业的宣传工作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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