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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律师出庭必须穿律师袍

    日期:2007-03-06     作者:彭姣时    阅读:2,673次
    代理东莞中院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律师在出庭时必须穿律师袍、佩律师徽章。昨日,记者获悉东莞市律协近期对全市律师作出了有关着装决定。

据了解,鉴于目前法官、检察官开庭时已统一着装,东莞市律协决定,全市凡在东莞中院代理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律师出庭时,必须统一穿着律师袍,佩戴律师徽章。目前,东莞中院在大审判庭旁已为律师准备了换装室。律师可以自由出入换装室换装,如遇室内无人、门被反锁的情况,律师可向中院刑一庭、刑二庭的书记员借用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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