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1日下午,市律协港澳台业务委员会特别邀请上海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授,上海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学博士李本女士以“论“刚果金案”中的香港司法管辖权”为题向各位律师进行主题讲座。会议由市律协港澳台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李志强律师主持,近30名律师参加。
李教授首先就“刚果金案”的起因、经过、发展、影响等方面展开论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主要从绝对豁免权、人大释法、法律主权等方面阐述了案件的特殊性。经过人大释法,香港特区终审法院于2011年9月8日就刚果金案作出最终判决。判决遵循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结果,香港特区法院对“刚果案”并无司法管辖权。李教授讲座的内容详实,有理有据,受到了与会律师的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