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律人在精彩的合唱中探寻“法律和音乐”之间的联系。
在古希腊词语中,“法律”一词“nomos”亦有“曲调”、“歌曲”之意。法律与音乐,一个是严肃理性的典范,一个是灵动感性的代表,二者看似迥然不同,实为关系紧密。法律最初就是通过有节奏、有韵律的音乐,以口口相传的方式进行传播。因此,也有学者称“法律起源于音乐,音乐是法律之母”。法律人和音乐会,是个绝妙的搭配。
2018年12月7日,上海的第一场瑞雪降临,第三届上海法律人合唱音乐会在上海音乐学院贺绿汀音乐厅成功举办。室外寒风凛冽,室内暖意融融,现场的法律人徜徉在音乐的海洋中,感知“律”与“乐”的碰撞。
本场音乐会由上海市法官协会、上海市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工会以及上海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共有上海法官合唱团、上海检察官合唱团、上海市监狱管理局警官合唱团、上海律师合唱团、华东政法大学合唱团、上海政法学院合唱团六支队伍参与此次汇演。
他们中不仅有来自全市各级政法机关的法官、检察官、监狱干警以及知名律所的律师精英,更有法律界的未来接班人——法科学生。音乐会采用独演和联演相结合的演出形式,打造了一个激动人心的合唱技巧交流平台,每一支队伍的节目都赢得了满堂喝彩。
上海法官合唱团
最先登场的是上海法官合唱团,这是我国第一支法官合唱团。脱去黑色法袍的他们亦是歌者,用歌声唱响了新时代法院人的公正之音。他们表演的曲目有《美丽的草原我的家》《大江东去》《在森林那一边》和《去一个美丽的地方》。法官们在舞台上吟唱经典,尝试各种题材,用音符勾勒出四声部的和声旋律,以深情传颂裁判者的时代心声,向观众展示出了专业工作状态之外的多才多艺的一面。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警官合唱团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警官合唱团是今年新增的合唱团。他们身着警服,英姿飒爽地站于舞台之上,深情演绎了《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他》和《我喜欢》,歌声或积极奋进或宛转悠扬,以激情活泼和昂扬向上的形象,向社会展示着监狱人民警察的优良作风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上海检察官合唱团
检察官合唱团中的男士身穿深蓝西服,女士着白色长裙,给人以清爽的感觉。他们表演的曲目有《白云歌送刘十六归山》《我住长江头》《城南送别》和《瑶山夜歌》。作为上海市级机关中最早成立的文艺团体,上海检察官合唱团组建于1985年,这是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极大地丰富了检察官们的精神生活。回首检察官合唱团成立以来的33年,他们一直传承光荣、放飞梦想,用合唱展现检察风采,让合唱讴歌法律精神,在法律和合唱中秉承着同样的热爱与执着,令人动容。
华东政法大学合唱团
随后为听众带来演出的是华东政法大学合唱团的学生们。他们选择的节目是《I dreamed a dream》《春风吻上我的脸》和《暗淡的月》,低吟浅唱的优美演绎,展现了法科学生在学习成长过程中砥砺奋进的精神,以及对未来的满腔热情,赢得了台下的阵阵掌声和鼓励。
上海政法学院合唱团
上海政法学院合唱团同学们的表演形式也让人耳目一新。他们用混声的方法演绎了《十八姑娘》和《Misty》二曲,年轻的脸庞唱出了对未来的憧憬和向往,用丰富的音色和精彩的舞台演绎,展现了法科学生青春烂漫的校园情怀。
上海律师合唱团
最富特色的合唱队伍——上海律师合唱团带来的节目是《雪球花》《鸿雁》和《沁园春·雪》。他们的深情演绎,唱出了上海律师勇于担当、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也让在场的各位听众迅速回到了过去那个战火纷飞、斗志昂扬、激情燃烧的难忘岁月,演唱感情真挚,展现了上海市律师合唱团在合唱艺术领域的良好素质和专业素养。
六团联唱
压轴节目是六团联唱了《共和国之恋》和《不忘初心》,台上歌者通过歌声向我们传达了法律人不仅在工作中严谨专业,对生活也依然饱有热情和热忱。在他们的演绎下,不少现场观众深受鼓舞,热血沸腾,纷纷起立,和着拍子与台上互动一同歌唱,气氛达到了高潮。
上海是当代中国合唱第一城,具有最深厚的合唱文化积淀和最广泛优质的合唱队伍。法律界合唱团正是上海合唱界的一颗璀璨明星,紧密联系了上海法律界合唱队伍之间的关系,为共同推动上海法律界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音乐会当天12月7日正好是二十四节气中的“大雪”,寒风凛冽,但在座的法律人依然热情高涨,陶醉在“乐”与“律”之间的交融,在精彩的合唱中探寻“法律和音乐”之间的联系。音乐会结束后,现场观众为表演者酣畅淋漓的演绎送上阵阵掌声,会场内暖意融融,萦绕不绝的旋律依然让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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