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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日期:2005-03-21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8,493次
2005年3月21日,市律协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律协会长朱洪超、副会长朱宝麒、吕红兵、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李海歌、市律协副秘书长刘小禾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本次新闻发布会是市律协第六届理事会任期内的最后一次新闻发布会。有近20家媒体参加,会议由朱宝麒副会长主持,律协新闻发言人作了主题发言,内容包括六届理事会的工作回顾以及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协会会长朱洪超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主要包括律师自我维权、律师执业保险等律师业热点问题。 新闻发言人发言: 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于2001年9月召开第一次会议,一共召开了4次会议。六届律师代表大会是律协发展史上重要的一届大会,第一次选举执业律师任会长、实行代表常任制并第一次设立监事会。 三年多来,在市司法局和全国律协的指导与监督下,市律协第六届理事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这个主题,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优化环境,开拓创新”的工作方针,努力建设具有亲和力和权威性的自律组织,通过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推动律师事业持续发展,在探索与实践之中不断开创律师行业管理新局面。 一、律师队伍稳步发展。目前,全市律师事务所已达618家,其中:合伙所410家,合作所167家,个人所41家;全市执业律师总数为6541人,其中:社会律师6246人(专职律师5789人,兼职律师457人),公职律师240人,公司律师55人。律师已经全面介入社会政治、经济和各项事业中,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行业自律管理迈上新台阶。结合司法部对律师执业规范的要求, 2003年5月1日起,《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在上海律师全行业范围内施行。该规范较全面规定了执业律师在从业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使律师执业行为有了比较完备的行业标准。三年多来,陆续制定了《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规则》、《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等40余件行业规则、行为规范和业务指引,上海律协在行业管理方面的开拓性工作,多次受到全国律协的表彰表扬。 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大对律师执业的监督力度。律协还聘请大学的教授,本市公检法等部门的领导、新华社的资深记者担任行风监督员,监督律师执业行为。2003年以来,由律师协会处理了14件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违纪事件,分别给予取消会员资格、公开谴责、通报批评以及训诫的纪律处分。 三、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2003年4月15日,上海首间律师候庭室在浦东法院正式启用。随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嘉定区、杨浦区、黄浦区人民法院相继设立并启用律师候庭室。目前,上海地区的其他法院也正在拟建律师候庭室。律师候庭室的设立,不仅为律师工作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方便了律师的工作,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体现了国家民主法治水平的提高,标志着律师的作用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认可。协会同时加强与法院沟通,研究法律职业共同体面临的一些共性的问题。 四、律师以更积极的姿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2003年上海“两会”换届选举中,89名专职律师被选为市、区(县)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这一数据比上一届翻了一番多(上一届为36人)。其中,市人大代表5人,市政协委员6人,且两人当选为市政协常委。区人大代表21人,区政协委员57人。为了更好地推进上海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行代表委员的职责,市律协成立了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委员会,加强沟通交流。截至2005年3月1日,本届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提交议案、提案、书面意见125件。此外,史建三、徐国建、徐晓青等3名律师分别被聘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和咨询专家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咨询组成员。 五、组织律师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2003年9月上海律协组织了一批社会责任感强、专业素质高的律师,成立了“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首批成员152人。11月份又增加了第二批成员112人。目前该志愿团的总人数达到了264人。广大律师积极投入依法化解动拆迁矛盾纠纷的第一线,为被拆迁人提供专业的服务。他们在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规范房产开发商和动拆迁公司的行为,建立合法、合情、合理的动拆迁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真正做到了为党分忧,为民解愁,其工作得到了被拆迁人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司法局领导的好评。 2004年12月,市律师协会和市国资委联合成立的国企改制律师法律服务团正式成立,首批已有491名律师加盟。本市国企改制将进入一个律师服务全面介入的新阶段。4月,在市国资委支持下,市律师协会着手起草《上海市国有企业改制律师业务指引》,明确了改制工作律师业务流程、主要改制形式的律师工作要点。律师协会已经建立一套国企改制上海律师法律服务团名册,今后国企在改制过程中可以直接从名册中选择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也可以由几家律师事务所组成一个团队。必要的时候,国资委和国企还可以组织竞标,就某一国企改制的法律服务公开选择律师。 六、继续参与西部大开发为西部律师提供支援。律协积极支援西部开发,市律协于2004年初与新疆、青海、甘肃续签了合作协议,同时新增云南作为协议新成员。朱洪超会长、万恩标秘书长分别带队,赴新疆、青海讲课。课程内容包括:金融法律实务、公司法律实务、交通事故相关法律问题、企业改制法律实务等,受到西部律师的欢迎。律协还协调安排西部律师在上海的律师事务所实习,鼓励交流,相互学习。 七、上海律师积极与世界同行交流,承办世界主要城市律师会会长峰会。2004年11月4日、5日,为期两天的全球主要城市律师会会长峰会在上海召开。来自纽约、巴黎、伦敦、东京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19个世界主要城市的20个律师会会长及高层人士40余人参加会议。本次活动被评为2004年度十大新闻。这里面也有各位的功劳。 八、关注律师执业风险,统一投保执业责任险。2002年3月4日,市律协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首次举行签约仪式。为全市律师整体投保执业责任险,帮助律师事务所降低成本和抵御风险,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提高上海市律师协会的公信度,是上海律师与国际接轨及推动律师业发展的重大举措。03、04、05年市律协连续为全市执业律师投保律师执业责任险。 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筹备情况 2005年2月5日,经市律协六届第十四次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上海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选举工作方案》。 2005年3月11日,召开市律协六届第十五次理事会会议,确定了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的会议议程。 2005年3月14日,各选区已完成了新一届律师代表、理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255名律师代表、53名理事候选人、20名监事候选人,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第七届理事候选人增加了不少新面孔,理事候选人中有60%是第一次被推选,40%是上一届理事。六届理事会根据章程的规定推选两名代表和两名理事候选人。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有257名律师代表出席,其中有55名理事候选人。 理事、监事候选人的初步选举方案:本届大会将从55名理事候选人中选举45人组成新一届理事会,理事选举以到会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2/3为有效,以得票数前45名且得票数超过到会代表的1/2为当选。大会对监事候选人进行等额选举,产生上海市律师协会监事,组成监事会;监事选举以到会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2/3为有效,得票超过到会代表的1/2为当选。本方案将提交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后施行。 2005年3月26日、27日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具体说明: 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05年3月26日(周六)~27日(周日)在漕宝路66号光大会展中心召开,届时将邀请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领导与会。敬请各位记者朋友届时光临,予以报道,共同促进上海律师业的健康发展,共同推进上海的法治化进程。 上海律协第六届理事会任期内(2001年9月-2005年3月)十件大事 一、上海首次由执业律师担任律协会长: 上海律协产生首位执业律师会长,这是上海律师发展史上第一次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标志着上海律师的行业管理进入新阶段。 二、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上海律协着力建立、健全以民主、效率为内容的治理结构,在全国率先实行律师代表常任制、较早设立监事会制度、初步形成地方律协“议、审、决、行、监”的治理体系。 三、以人为本,实施“实事工程”: 上海律协深刻认识和牢固把握“律师本质属性”,以“以人为本、服务优先、优化环境、开拓创新”为工作方针,确立“有思路才有出路、有作为才有地位、有改革才有希望、有发展才有前途”的管理思路,在上海市司法局领导下,有效开展上海律师行业管理工作,推进律师投身和谐社会构建。并不断实施包括为全市律师统一投保执业责任保险,在高院、二中院等法院设置律师候庭室,有效调整协会会员会费,为优秀青年律师境外培训创造条件,购置与上海律协形象相匹配的办公用房等在内的多项“实事工程”。 四、初步形成上海市律师协会行业自律规则体系: 上海律协初步形成以律师协会章程为龙头、以行业规则和业务指引为两翼的行业自律规则体系,在全国较早出台“律师协会章程”和“执业行为规范”,并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其它地方律师协会提供良好的借鉴。三年来,上海律协多次获得全国律协的表彰表扬。 五、组建“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国企改制律师法律服务团”: 上海律协组织广大律师广泛参与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在全国范围内首次组建“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国企改制律师法律服务团”,拓展律师服务领域,体现律师社会职能,受到社会各界和市委、市府领导同志的高度赞扬。其中“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被评为2003年度上海十大法治新闻之一。 六、89名律师成为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上海律协大力推进上海律师参政议政,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成立“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组建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服务团进驻“两会”。89名律师作为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活跃在“两会”上,其提案及议案获得各级领导广泛好评。 七、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上海律协提出“自我维权、组织维权、社会维权”三个体系的主张,倡议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联系会议制度,通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制定法律服务促进条例的提案或议案,聘请政法系统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律协维权委员会顾问,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执业营造优化的环境。 八、行风建设又出成效: 上海律协大力推进行风建设,聘请社会资深人士担任律师行风监督员,制定并实施行业处分规则,加大对违法违纪会员的处罚力度,在全国律师界首创会员处罚听证会制度,聘请社会专家和执业律师担任执业纠纷调解员,首创律师执业纠纷调解庭。在对法律服务业的行业测评中,总评分与满意率在2003年度创新高。 九、首创新闻发言人制度: 上海律协在全国律师界首创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行业对外宣传和行业管理公开化建设,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在全市范围内亦属先例。 十、全球主要城市律协会长峰会在上海召开: 上海律协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协会国际化建设。承办2004年全球主要城市律师协会会长会议,这是该项会长峰会首次在中国及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召开,也是上海首次举办特大型国际律师会议。该事项被评为2004年上海十大法治新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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