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3月9日
下午,上海律协公司法律研究委员会、山东、山西、河北、河南、福建省商会和浦东新区陆家嘴经济发展中心特邀原最高院副院长李国光教授在上海福朋喜来登由由酒店作题为“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的司法思考”的专题讲座。讲座吸引了百余名律师以及不少公司法务和商会同仁。讲座由公司法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张华律师主持。
李国光
教授现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上海仲裁委员会首届主任、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国光
教授从修改后的《公司法》着手,围绕公司诉讼的司法权适度干预问题、公司法定资本制与股东瑕疵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人格否定制度或揭开公司面纱规则、公司股东诉讼制度、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问题和公司僵局纠纷的司法救济这六大关键问题,分析了《公司法》的实施和走向。讲座后,
李国光
教授还与与会律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