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7日,市司法局、市律协召开会议,就上海市检察院沪检建(2011)4号检察建议书反映的律师违规会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主持会议,市司法局法制处处长王琼、律管处忻峰,市律协会长盛雷鸣、副会长邵曙范、纪律委主任蒋信伟、秘书长万恩标、副秘书王旭峰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律师遵守相关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规定属于最基本的执业要求,每位律师都应知晓并严格执行。个别律师违规会见行为直接影响到整个律师行业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声誉,也最终与律师的会见权保障具有密切联系。检察建议书所指出的大量违规会见问题反映出部分律师自律意识缺乏,行业管理力度不够,应当引起全行业的高度重视,要提出切实的应对措施,杜绝违规会见现象发生。会议针对下一步的整改措施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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