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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挑战麻辣诱惑

    日期:2008-04-15     作者:温艺晗    阅读:3,868次
身为律师的刘云雷,近日在麻辣诱惑北京大钟寺店包间就餐时,遇到了一桩司空见惯的事情---最低消费标准,他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让这件事不寻常起来。

记者了解到,刘云雷在麻辣诱惑大钟寺店包间就餐时,没有消费到店里规定的包间最低消费标准600元,因此被收取了80元的包间费,刘云雷将这家餐厅告上了法庭。“由于这是国内第一起‘包间费’案,审判结果可能对整个行业影响很大,所以北京海淀法院比较慎重,定在6月底开庭。”麻辣诱惑市场部经理张艳军对《中国现代企业报》记者说。


律师挑战麻辣诱惑

当事人刘云雷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说:“我和朋友一起去麻辣诱惑大钟寺店就餐,在服务员没有明示包间要收取费用的情况下,进入包间就餐,共消费了500多元,因与包间的最低消费还有一点距离,因此被收取了80元包间费。”

刘云雷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规定,他们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麻辣诱惑市场部经理张艳军认为,收取包间费是合理合法的,因为成本决定了包间要比普通就餐场所贵,而且包间给消费者提供较私密的空间,提供专职的服务员等,企业投入成本,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决定了包间费的收取是正当的。

刘云雷表示,提供这样的服务是使消费者前往就餐的前提。他质疑说,麻辣诱惑包间费定价80元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不定在60元或者更高一些?

网友反对

对于刘云雷的质疑,麻辣诱惑市场部经理张艳军反驳说:“这完全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收取包间费并不是我们一家,如果真要对决,也是整个行业存在的问题。”

无独有偶,记者了解到,“渝信川菜”、“眉州东坡”、“辣婆婆”和“川佛餐厅”等在包间服务费上都有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体现。记者通过网上调查得知,大部分消费者对餐馆包间设最低消费标准持反对态度。有网民留言说:“餐馆的这种做法不合理,开设包间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是好事,但是消费者愿意消费什么、消费多少,餐馆没有权利干涉。”还有网民表示,很多时候明明知道餐馆设置包间最低消费标准不合理,但又不得不吃哑巴亏,因为遇到谈事情、聚会等情况选择包间比较方便。餐馆给顾客提供包间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顾客可以接受,但是设置最低消费标准有些离谱,难道为了达到最低消费标准,顾客非得点上一大桌子菜、最后吃不完浪费掉吗?

对于设置包间最低消费标准,“辣婆婆”北京农展馆店的一位负责人解释称,这做主要是避免餐馆资源浪费,如周末经营忙的时段,就餐顾客较多,如果长时间占用包间或未达到包间人数而订包间会增加餐厅的负担,“老顾客一般都知道,新顾客来就餐时,我们会事先告知最低消费金额,然后由顾客自己决定是否进包间。”

质疑赢得受益

巧合的是,曾经轰动全国的“开瓶费”案的发起者王子英也是一名律师。记者了解到,2006年9月,王子英为了款待一位从湖南来的朋友,特意挑选了一家湖南餐厅“北京湘水之珠酒楼”,就餐后被收取了100元开瓶费。王子英随即将这家餐厅告上法庭,最后法院认定“开瓶费”属于不当得利,以消费者得到法院的司法支持而告终。王子英以一个百元诉讼,挑战了一个行业的潜规则。

这场“包间费”的官司还未开庭,假如也有如同“开瓶费”案的结局,那么,为什么在许多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时,站出来质疑的总是类似于王子英、刘云雷这样的律师?记者采访了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他说,因为律师本身是对法律方面知识掌握较扎实的群体,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正常的现象。

邱宝昌表示,无论他们的出发点是什么,值得肯定的是他们的行为规范了整个行业秩序,其他消费者也能从中受益。同时,作为普通消费者应该从他们身上得到些启示,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提高维权意识,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多找专家咨询,这样有利于让整个社会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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