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0日,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第五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暨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在广州市隆重召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贸仲和海仲副主任董松根、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国、中国法学会调研部主任方向、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司长卢云华等领导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贾东明、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高晓力、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处长吴兆祥、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陈忠谦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等分别就《民事诉讼法》涉及仲裁的修改问题和与时俱进的贸仲新规则等发表演讲。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和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仲裁员李志强律师就民诉法修订相关仲裁裁决撤裁申请和不予执行申请条款的修改及仲裁协议的前置性条件及对仲裁管辖权的影响向大会发言。金茂凯德所李志强、章丹雯和李俊等律师向大会提交的《国际投资条约仲裁的发展对中国签订BITS的启发》等2篇论文入选本届年会论文集。本届年会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主办,广州仲裁委员会承办,全国各地仲裁机构的领导、仲裁员、法官和法学专家、律师等150名代表出席本届年会。
大会开幕式
李志强律师在大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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