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召开物业管理案例讨论会
日期:2006-07-11
作者:市律协建筑与房地产法律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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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6日上午9时,针对目前物业公司与业主的诉讼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特别是业主违章搭建问题,上海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上海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委员会组织有关物业管理的专家、专业律师、法院法官及新闻媒体记者在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召开案例讨论会,会议由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研究委员会委员宋安成、李晨主持,与会人员有上海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蔡兴发、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法官李景华、闸北法院法官缪为军、静安法院法官李林波、上海解放日报执行编辑陆云龙、房地产时报编辑陈云芳、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青兰,上海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务专员张剑、上海威斯特物业经营有限公司副经理王子平等16人。
讨论会就目前物业公司在处理业主违章搭建问题,特别是如何向法院进行诉讼问题进行的深入的讨论。会议认为,对业主违章搭建,政府部门应加强执法力度,物业公司应及时制止,劝阻。从诉讼的角度讲,在业委会成立后,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可以对业主违章进行诉讼,物业管理公司也可以代表业主进行诉讼。对前期物业业主违章搭建问题,与会人员也进行了交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研究委员会委员宋安成、李晨律师也发表自己的观点。最后,蔡兴发会长表示,以后要多与法院、律师协会展开类似的讨论,对物业公司出现的新的法律问题进行定期的交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