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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人玫瑰,手有余香——光大律所向藏族青少年捐赠物品侧记

    日期:2014-12-04     作者:虹口区律公科    阅读:2,792次

      1127日,正值西方的感恩节,光大律师事务所收到了来自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谢通门县司法局的感谢信,感谢光大所为谢通门县青少年捐赠衣物、学习用品,向光大所及全体员工的爱心行为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由衷的感谢。同时,谢通门县政府和司法局还通过当地县电视台播报了光大所的爱心行为。

       20147月,光大所党支部获悉谢通门县司法局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呼吁爱心人士向生活在该县12个牧区乡的青少年捐赠闲置的冬天衣物、学习用品、书籍、文体用品等物资。

    据了解,谢通门县地处高海拔地区,交通不便、自然灾害频发,民众生活贫困,当地青少年的学习生活环境非常恶劣,不仅衣着简陋、还严重缺少课外读物、学习用品、体育用品、玩具等。

    光大所党支部当即决定响应倡议,并呼吁党员干部带头,全体员工积极行动起来,一起帮助当地民众,特别是改善青少年的生活学习环境尽我们的绵薄之力。

    短短的几天时间内,事务所就收到了来自员工们募捐的各类冬季衣物、学习用品、青少年书籍等,并在第一时间内寄往谢通门县司法局,由他们根据各乡的人员情况予以分发。

        11月,光大所参与捐赠活动的员工们意外地收到了来自谢通门的明信片,上面只是写了些藏语和简单的几个汉字——谢谢——还画有一些小动物或花花草草的图案。据谢通门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解释,这是那些收到捐赠的小朋友们亲自写的,就是为了向慷慨解囊的叔叔阿姨们表达谢意,虽然只是些二手的衣物和学习用品、书籍等,但是在他们眼里都显得非常的弥足珍贵,他们真的非常的开心!

    党支部书记洪亮律师事后说:“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青年律师,应当发挥出法律人的先进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弘扬新风正气,帮助弱势群体,承担社会责任,正所谓——予人玫瑰,手有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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