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举办《证券法》修改研讨会
日期:2003-10-23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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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证报共同主办,在上海安亭别墅举办《证券法》修改研讨会。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市人大法工委、上海证管办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以及上海证券界、律师界、学术界的专家学者、司法实践部门的专业人士近百人出席了会议。 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飞、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桂敏杰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秘书长聂庆平专程从北京来沪参加了会议。李飞表示,《证券法》的修改关系到证券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因此,大家应当沉下心来,深入分析总结证券市场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全面、客观、本质地分析证券市场,努力使修改后的《证券法》能够反映证券市场的客观实际。桂敏杰致辞认为,人大常委会决定对《证券法》进行修改,反映了立法机关对证券市场的关注和重视。事实上,随着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当前《证券法》修改的时机已经十分成熟。他对各位法律专家为证券法修改建言献策表示感谢。聂庆平认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对于客观反映行业情况、认真做好《证券法》修改工作高度重视,协会将充分调动行业资源,集中行业智慧,全力支持《证券法》的修改工作。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主任张宁与会,并根据一线监管的实践和探索体验,谈了这次《证券法》修改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及时性,希望此次上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群策群力、献计献策。 会上,专家学者从市场实践角度就《证券法》修改的重要性、必要性及相关建议作了主题发言。专家们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证券法》修改中需加强证券监管机关的监管职能和手段,要突出其对市场监管的有效性;二是要充分发挥证券市场自律组织的自律功能、作用及有效性;三是要充分重视证券经营机构在证券市场的中介作用,给予其充分发展空间,注重风险防范和维护其自身权益。在发言中,与会者还对《证券法》修改中立法理念、总则、发行、交易、收购、自律管理、证券公司、交易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机构、法律责任等诸多方面提出了切实中肯的意见。 吕红兵副会长、江宪理事以及律师协会证券与期货研究委员会的部分委员出席了此次研讨会,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宣伟华在研讨会上做了题为《证券法修改与我国证券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的主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