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协会召开第十四次会长会议
日期:2003-05-13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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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中午,上海市律师协会在市律协会议室召开六届理事会第十四次会长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同志、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洪超同志、副会长朱宝麒同志、吴伯庆同志、缪林凤同志、吕红兵同志均出席了会议,市律师协会秘书长万恩标同志、监事长徐晓青同志列席了会议。会议讨论了《上海市律师协会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市律师协会贯彻落实上海市政风行风测评工作的情况;审议了律师协会秘书处对六届律师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的各律师代表提案所做的答复;还讨论了在各区、县司法局设立律师协会联络处以及将公司、公职律师统一纳入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的相关事宜;会议决定进一步具体落实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及时制定下半年度市律师协会工作安排,完成好今年的行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