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召开第五次会员大会
日期:2002-03-26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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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在银河宾馆召开了第五次会员大会,226名会员到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联谊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大会由市律协副会长、女律师联谊会会长缪林凤主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缪晓宝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党组书记杨全心同志,市妇联副主席张静同志,市律协会长朱洪超,副会长朱宝麒、吴伯庆、吕红兵到会祝贺。
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第四届理事会自1999年2月换届改选组成至2002年2月任期届满,根据章程规定进行换届改选。本次换届改选工作在第四届理事会领导下进行,从1月28日至3月15日,先向市妇联、市司法局预报换届改选准备工作,然后在听取部分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经第四届理事会会议讨论,提出第五届理事会候选人建议名单30人报市妇联、市司法局。得到同意后将建议名单推荐表下发各会员,采取书面推荐方法,以得票数前17人为第五届理事会推荐候选人,再向市妇联、市司法局报告推荐候选人产生情况,并请市司法局提出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得到同意后,将17人定为正式候选人。
通过大会选举,丁伟晓、王小咪、牟炼、孙志祥、李慈玲、刘小禾、余雪萍、沈秋君、张善美、陆忆军、陈东风、罗玲、项黎、顾玉红、殷畹秋、钱丽萍、缪林凤17名候选人的得票数全部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当选为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完成了新老交替。新一届的理事中,30―40岁7人,占41.2%,41―50岁5人,占29.4%,51―55岁5人,占29.4%。在学历上,硕士8人,本科7人,共占88.2%,大专2人,占11.8%。内有事务主任11人,占64.7%,中共党员11人,占64.7%,民主党派2人,占11.8%。
根据章程规定,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产生后,即由市司法局政治部领导主持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缪林凤为女律师联谊会第五届理事会会长,陆忆军、项黎、王小咪为副会长,刘小禾为秘书长,陈东风为副秘书长。
市司法局巡视员、副局级巡视员、市律协副会长朱宝麒代表市司法局、市律协向新一届理事提出希望,要求女律师联谊会带领所有女律师为上海律师事业多作贡献。
市律协会长朱洪超代表上海律师向女律师联谊会会员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他说,上海第一位律师是女律师,上海律协第一任会长是女律师,今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律师称号、被上海市司法局授予荣誉称号的也是女律师,女律师在开创、发展上海律师事业中走在前列,顶起了半边天。
市妇联副主席张静同志充分肯定了女律师联谊会在上海各女知联中的地位,称赞女律师作为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的主力军,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利益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她希望第五届理事会继续团结和带领上海的女律师为民主法制和上海的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缪晓宝同志代表市司法局党委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作了重要讲话。对占上海律师队伍中五分之一的女律师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女律师积极学习新知识,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在政治上、业务上、组织建设上更上一层楼。
正在上海参加第二届沪青律师实务研修班的青海律师也推出代表到会祝贺。
新当选的理事们一致表示,一定要尽心尽职,把女律师联谊会工作搞好,推动上海市的律师工作更上新台阶。新一届理事会将发动更多的青年女律师,推出新业务领域的骨干女律师,把更多的女律师团结起来,为上海的经济和法制建设多做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