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初江苏镇江发生的自来水异味事件中,瀛泰锦达律师事务所凭借在海洋及水域污染处理案件方面丰富的法律及实务处理经验、突出的业务能力及实力,受镇江市政府的推荐,代表镇江市自来水公司向泄露苯酚的韩国籍“FC GLORIA”轮提起索赔。镇江市自来水公司于2月10日向武汉海事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11日,武汉海事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和扣押船舶命令,将该轮在南通予以扣押。
瀛泰锦达律师事务所的海事海商团队在我国海事海商律师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并在国内外具有良好的社会知名度。2011年8月瀛泰锦达律师事务所中标作为牵头律师事务所,代表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处理蓬莱19-3油田钻井平台溢油事故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害索赔案件。这是我国有史以来发生的最大海洋生态损害索赔案件。此次又受镇江市政府的推荐处理镇江苯酚泄露造成自来水水源污染索赔案件。这一事故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可见社会各界对瀛泰锦达律师事务所业务水平的认可,该所已成为很多特重大海事案件中当事人的首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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