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市律协在第一会议室召开“关于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的工作座谈会。会长俞卫锋、副会长潘书鸿、副秘书长王旭峰、相关业务研究委员会及闵行、虹口律工委负责人、调研部主任吴振光等出席会议。副秘书长潘瑜主持会议。
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方案》和市司法局《关于建立上海市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的试点事实方案》的要求,8月24日召开的十届二十五次会长会议和十届九次理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水平评定规则(试行)》。会议讨论并部署建立健全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的具体工作,以闵行、虹口两区为先行试点区域,以《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水平评定规则(试行)》及九个专业类别的评价计分标准为依据,开展先行试点,并就专业领域界定、参选条件、评定标准、工作程序等问题作了具体安排。会议同时建议将律师专业评定后的结果运用于市律协的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律师的专业领域,提高行业透明和信息匹配度。
本次专业评价试点工作将结合信息化平台操作,由市律协统一对评审系统进行数据开发,便于参评律师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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