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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聚焦

全国党政机关公车专项治理全面进入纠正处理阶段

    日期:2011-09-21         阅读:3,555次

资料图片:2011年1月30日,北京一政府部门内停放的公务用车。麦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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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21日电(记者周英峰)记者21日从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登记自查工作已基本结束,全面进入纠正处理阶段。

据介绍,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各地区各部门稳步推进逐车登记自查、数据审核汇总、重点督导核查、编制核定管理等工作。8月上旬至9月中旬,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分三批组成20个督导核查组,通过召开各级座谈会、公安交管部门信息比对、随机抽取单位实地实车查验、财务资产账目核查等方式,赴10个省区市和76个中央部门开展了督导核查工作。在第一阶段对28个中央部门督导的基础上,对国务院各部门的督导核查工作已全部完成。

为进一步做好专项治理审查核实和纠正处理工作,9月20日,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研究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中央企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制度办法,安排部署近期主要工作。

会议指出,当前,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正处于难度最大、矛盾集中的关键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坚持清理和规范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力度,下大工夫,抓住重点,真抓实干,确保实效。要坚持谁主抓、谁负责,实行严格的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登记自查“回头看”和审查核实工作,彻底摸清车辆底数,严格认定违规问题。要严格编制标准,严格核定编制,严格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总量,抓紧重新核定车辆编制。要坚持边审核、边纠正、边规范,严格依据违规车辆处理办法,对违规车辆逐车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该退还的要退还,该收缴的要收缴,该拍卖的要拍卖,确保处理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抓好正反典型、加强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工作;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及时通报或曝光。

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中央纪委副书记、领导小组组长吴玉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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