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劳动合同法》自从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不少企业都在新法实施前夕想应对措施,有的企业突击裁员,有的则加大了劳务派遣的比例和时间。“有个女孩投诉,单位为了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断给她降工资,让她自己辞职”,肖胜方律师认为,如果一部法律实施后反映出来的是容易被人规避,这是立法的无奈。
谈及劳资双方都关心的“工龄满10年就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肖胜方个人认为,新的《劳动合同法》使违法的企业成本增加了,但是对守法的企业来说,软性、间接的用工成本也增加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消极作用要几年后才能显现:当一个企业里面很多员工都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时,单位对表现不好的员工也不能解雇,员工的劳动积极性怎么体现?除非企业飞速扩张,不断招新人进来,否则单位里面努力干活的人越来越少,又回到没有什么激励机制的“铁饭碗时代”。这样必然增加企业的人力成本。因此企业不愿出现太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
“企业的冬天未必是劳动者的春天”,肖胜方律师提醒,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以后,也会影响劳动者的就业环境,而且很多政府机关也存在和司机、工勤人员签劳动合同的问题,实际上很多政府机关以前没意识到这个问题,这些聘用人员也是适用《劳动合同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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