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韩参加青年交流 天津市律师成友好大使
日期:2007-02-09
作者:胡然 马容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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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击水律师事务所徐鸿雁律师,作为全国唯一一名律师参与了日前结束的“中韩青年友好交流计划”活动。共200名中国青年参加该交流活动,全部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所组派,来自国内各省市。他们都是通过层层选拔后脱颖而出,充当中韩交流的“友好大使”。
据了解,本次中国青年代表团成员主要由公务员、文化教育界人士、经济界人士和青少年工作者组成。在为期10天的访韩期间,代表团成员通过与韩国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者的交流、产业考察、拜会有关单位和团体、民宿、参观历史古迹等活动,与韩国青年及各界民众进行广泛的对话与深入的交流,增进相互理解和友谊。韩国仁川市市长接见了中国青年代表团一行。“中韩青年友好交流计划”是一项大型中韩青年友好交流项目。根据中韩两国政府签署的《青少年交流协议》,韩国政府定期邀请中国各界优秀青年代表访韩。全国青联和韩国文化观光部分别受两国政府委托,担任各自的实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