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业内动态

律师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日期:2007-10-29     作者:刘文韬 通讯员 蒋春林    阅读:2,842次
    为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10月27日至28日,省司法厅组织全省100多名律师代表及各市州分管律师工作的司法局负责人和律师协会负责人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对此次培训,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江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取得实效。

去年6月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在律师队伍中广泛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此次培训交流总结了各市州前一段开展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经验,同时还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党的十七大代表翟玉华律师以及省司法厅领导进行授课,对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据了解,下阶段,省司法厅将建立健全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机制、“以案析理”活动机制、理论研究宣传工作机制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确保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