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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下发文件规范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日期:2007-10-25     作者:辽沈晚报    阅读:5,178次
    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收费标准为800—3000元/件。

近日,辽宁省物价局下发文件规范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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