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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非法占农用地案:村主任占农地建别墅39栋

来源:新京报     日期:2011-07-19         阅读:3,982次

昨日,被告人张玉东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在西城法院受审。西城法院供图

怀柔区怀柔镇南关村村委会原主任张玉东承包林地,自建39栋别墅并销售,经有关部门多次叫停仍未果。昨日,张玉东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在西城法院受审,他也成为北京首例因占用农用地被追究刑责的人。

检方称破坏林地41.7亩

据检方指控,张玉东于2006年4月间,与怀柔桥梓镇峪口村村委会主任陈有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非法改变农用地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别墅39栋及道路、护坡等附属设施。经鉴定,造成林地植被破坏面积约41.7亩。

由于张玉东在接受涉案调查时,得知非法占用林地不够10亩,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为脱罪,他找到亲戚严金磊等人,签订虚假分包合同,昨日,其亲戚严金磊被诉包庇罪一同受审。

自称开始没想到是违法

庭审中,张玉东和严金磊均表示认罪,但张对破坏植被的面积计算提出异议。“一开始只想租点地盖房,没想是违法。”据他供述,2002年,他从朋友王某手里接过农家乐山庄继续经营,看到山庄后面的一大片半山闲置,于是2006年4月,他找到峪口村村委会主任陈有海商量,想承包该片山林办旅游、搞种植。陈有海在随后的村民代表会上转述,得到村民们的同意。于是张玉东自拟了一份合同,承包该村50亩“荒坡地”,承包期限为50年,每年租金15000元。5年后按8%递增。开发内容写明:房地产开发、种植等,陈有海并未提出异议。

拿到合同后,张玉东雇了一支施工队,开始建设别墅、道路、护坡等附属设施。

2007年,张玉东已用妻子的名字注册好公司,开始宣传、售卖别墅。截至案发时,39栋别墅已经售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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