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党建原理教研室主任高新民认为,政党是生存于社会中的组织,社会结构必然影响到党员的社会身份。从这个意义上说,律师被选为党代表,是社会发展和中国政治生活发展的必然。
新华社8月2日公布的2217名中共十七大代表名单中,出现了3位律师的身影。
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多元化态势日趋明显,以“两新组织”为代表的“新社会阶层”的党建工作也渐为执政党所关注。
去年召开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要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
“两新组织”是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包括“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种社会组织”。
随后,人们发现,在各省区市的十七大代表中,“两新组织”占有了适当的比例。
律师业作为新社会组织的一员,13万名律师中有40%党员律师,在全国7300余万党员中,3位党员律师当选中共十七大代表。
律师当选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在我国尚属首次”。接受记者采访时,当选为中共十七大代表的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主任翟玉华、重庆律师协会专职会长孙发荣、安徽省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赵玉中,有一个共同的感受:“律师从此走上了政治舞台。”
律师当选党代表、参加全国党代会,对于中国律师界来说,当属“破冰之旅”。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对此高度评价:“为全国律师树立了标杆。”
“律师当选全国党代会代表,这是律师界的光荣,这在过去还没有过。”全国律协会长于宁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是我们党的一个重大进步,也是历史性的进步,在党建理论和党对国家管理上,是基本理念上的一个突破。”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党建原理教研室主任高新民认为,“两新组织”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组织,过去党代会代表里面,没有专门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当时“两新组织”的发展规模还不像现在这样大。如今“两新组织”发展起来了,其从业的人员也比较多,作为在“两新组织”中从业的党员,“也需要参加党代会,表达他们党员的意见,这有利于中央的民主决策。”
高新民说,政党是生存于社会中的组织,社会结构必然影响到党员的社会身份。从这个意义上说,律师被选为党代表,是社会发展和中国政治生活发展的必然。
赵玉中:传递温暖,甘做桥梁
“平民律师”、“爱心律师”、“雷锋式律师”——这是媒体对赵玉中的赞誉,也是这些赞誉,让赵玉中的名字越来越为人所知晓。
6月14日,安徽省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中共十七大代表55人,赵玉中为其中一位。至此,赵玉中成为中共十七大代表中第三个律师党代表,和翟玉华、孙发荣一样,赵玉中的名字注定要响亮于律师界、响亮于全中国。
赵玉中,安徽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8年来接访一万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0多件,胜诉率达98%。2000年,被评为安徽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2002年,被评选为安徽十佳好心人,获“真情奖”;2003年,被评为巢湖市勤廉兼优共产党员;2004年,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06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安徽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首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
“给我的荣誉越多,我越感到心里不安。”赵玉中说,“你做了一点事情,老百姓就像一个个小喇叭,到处宣传你好处。”赵玉中比喻自己只是一座桥梁,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那些打不起官司的弱势群体,“通过我这座桥梁,让更多贫穷百姓得到司法救济,拥有更多的打免费官司的机会。”
“一个案件可以改变一个人一生”
赵玉中是一名军队转业干部,1989年转业到安徽巢湖市司法局工作,1994年从事律师管理工作。为了适应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于1992年参加了自考并取得了法律大专文凭,1996年考取律师资格,随后又考取了法律本科文凭。
1998年的一天,一名外地农民工和他父亲来到赵玉中的办公室哭诉。这位残疾人在巢湖某矿山企业从事爆破工作,因操作不当,右手被炸致残。他多次找矿老板,老板不予理睬,无奈,只能寻求法律帮助,但因交不起律师费,被很多律师拒绝了。
眼看就要超过诉讼时效了,他们很着急。“便找我寻求帮助,我很同情他们的遭遇,当即和有关律师通了电话。但听说他们交不起代理费,这些律师不愿意代理这个案件。”无可奈何的赵玉中只好劝他们另想办法。
几天后,这位残疾人和他的父亲又到了赵玉中办公室,一进屋就下跪不起。面对满含期盼的目光,“我心里十分难受,一边拉他们起来,一边劝他们不要着急”。
这时,一位前来办事的熟人对赵玉中说:“你自己不是有律师资格吗,你就可以帮他呀!”
就这一句话,他们再次下跪,残疾人用他那只健全的手紧紧拉着赵玉中,说:“好人啊,请帮帮我!”老人下跪怎么拉都不起来。
赵玉中的心被重重地撞了一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付不起律师费,就得不到法律帮助了吗?”从来没经历过有人给自己下跪的赵玉中,面对此情此景,特别是老人下跪的情景,慌慌张张地答应了他们。“完全出于一种本能,虽然我一点办案经验也没有。”
为了打好这个官司,赵玉中反复研究案情,精心撰写代理意见,并进行了法庭模拟。当他把代理意见宣读完毕后,妻子眼睛潮润了:“你一定能打赢这场官司!”
开庭时,没有实战经验的赵玉中还是有点发慌,为了控制情绪,赵玉中攥紧了双拳。“我当时心想,我代表的是正义和公正,有什么可怕的?”最终庭审非常顺利,赵玉中帮这位当事人打赢了官司。
平生第一次帮人打官司并且胜诉,赵玉中一连高兴了好几天。“但老人和残疾人下跪那一幕,总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这件事对赵玉中震动很大,“一个案件可以改变一个人一生。”
在以后的工作中,赵玉中又遇到多起类似的案件。
有的当事人不懂法律,又请不起律师,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如何维权,有的甚至被权势们任意摆布。为此,赵玉中经常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困难群众的权利怎么维护?”
赵玉中向市司法局领导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成立法律援助机构。“类似案件不就可以得到解决了吗?”
领导说:“谁去做这个苦差事呢,你愿意吗?”
“愿意!”赵玉中不假思索,回答得很干脆。“当时也是处于一种本能。从那以后,这份苦差事,落到了我肩上。”
1999年4月9日,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成立。“中心既没人,也没编制,更没经费,我和一位退休老干部,硬是扛了起来。”
“我很不愿意、也不想听到这种声音”
2001年的一个夏天,一艘停泊在无为姚沟港湾的六安货轮,被安庆一艘在航的大型货轮从后面撞上,六安货轮甲板上正在行走的船主的妻子,落水身亡。肇事方指使公安人员要拘留受害方人员……
倾听着声泪俱下的凄惨陈述,赵玉中的心隐隐作痛,扔下手中的笔,匆匆赶往事发现场。
但是,肇事方拒不认错,而就在这时,港监部门下发了责任认定书:受害方六安货轮负全部责任。案件还未处理好,肇事船却被放走了,死者的家人用头把船梆撞得叮当响,赵玉中表示:“决不让死者含冤江底。”
在调查过程中,当地人反映,每到晚上,港湾那边便传来凄惨的哭声。受害人的小女儿天天坐在船头,问她为什么,几天不吃不喝的小女孩凄凉地说:“我在等我的妈妈回来!”
听到这些,赵玉中的鼻子发酸,不再忍心听下去。在赵玉中的努力下,案件终于走上了法庭。庭审中,赵玉中如实把自己所见所闻作了陈述,提交了大量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
肇事方单位负责人听了赵玉中的代理意见,非常同情受害者的遭遇,也被赵玉中的深情所感动,表示虽然根据鉴定他们不负责任,但愿意对受害人赔偿7万元,“这在当时,已属最高赔偿了。”
走出法庭时,那个天天等娘回来的小女孩,面对赵玉中“扑通”就是一跪,在法院长长的走廊里,声音是那样清脆。“8年来,这清脆的声音,我听到了很多很多。其实,我很不愿意、也不想听到这种声音啊……”
贫困的老百姓表达感情的方式,往往让赵玉中措手不及,也备受感动。
有一天,一个女子找到赵玉中,说:“只要讨回公道,要多少钱我都给!”赵玉中问她是什么事,女子突然把头发摘了下来——原来她乌亮的头发是假发!
从其声泪俱下的陈述中,赵玉中了解了事情原委——原来,该女子是无为凤凰桥乡人,和丈夫共同经营棉絮加工门市部,生意还算红火。她二胎生了一个女孩后,便常遭殴打,精神恍惚,有一次上机加工,结果头一昏,头发绞进了机器……她康复后,丈夫提出了离婚。法院一审判决,她仅得5000元赔偿,其他所有财产归男方。
她不服一审判决,找到了赵玉中。赵玉中决定免费为她打官司。
女子家住乡村,交通不便,每次调查取证,赵玉中都要坐几次船,人撑小渡船一走就是几个小时。“我们站在船头,顶着烈日的烤晒,也是几小时。”这位女子到巢湖来,看到她没吃的、没住的,赵玉中又安排她吃住。
经过努力,二审判决男方又补偿她7000元。
在第一次执行回来的5000元中,女子拿出500元,递给赵玉中,说是辛苦费,被赵玉中拒绝了。在第二次执行中,女子还清了部分债务及孩子上学所欠的学费,硬是留了300元钱递给赵玉中,她跪在地上说:“你钱不收下,我就不起来!”赵玉中还是拒绝了。“我告诉她,这钱不能收,如果收了‘黑心钱’,我会不安的。”
女子见他执意不收,扭头走了。从那以后,他们再也没联系过,“大家把她都忘了”。
然而,一年之后,那女子突然出现在赵玉中的办公室——这次,她挑了一担子货物,其中有6只鸡,说是给赵玉中的。
赵玉中哪里肯收!
女子跪下,含着泪说:“这几只鸡是我买的小鸡崽养的,为感恩你的情,我天天盼着它快点长,每过一段时间,我就把鸡称一称,看它长了没有,有人告诉我公鸡要阉了才会长大,我又找人把它阉了。看着小鸡一天一天长大,我高兴得不得了,好不容易盼到了今天。如果你不要,我就跪下不走了。”
在场的人也被女子的话所感动,纷纷劝赵玉中:“这可是老百姓的一份真情啊!你不收,可冷了人家的心!”
在众人的劝说下,赵玉中只好收下两只鸡。
见赵玉中收下了礼物,那女子开心地笑着跑出了办公室。
“人们不再需要我这样的人,就说明社会和谐多了”
仅今年,截至8月,巢湖市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20件,咨询1049人次。其中赵玉中办理援助案件55件,来电3600人次、来信121封、咨询420人次,其中3件在中央电视台进行了报道,收到锦旗7面。
得到过援助的当事人,心里都想着赵玉中,有时在电台给他点一首歌,或给他打个电话、发短信,“让我保重身体,多休息几天。”赵玉中过去当兵,身体很好,“如今却经常感冒,血压高,心脏也不好”。
这一点一滴让赵玉中感动,在一些地方,认识或不认识他的人,见到他都会热情地握手问候。“他们开心,我就开心,他们高兴,我也高兴。”
爱心是基础,真心是关键。一个人有了爱心才会被感动,才不会对苦难无动于衷。越是在底层的人,越需要爱心。赵玉中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人对待:“你真心地对待别人,别人也会真心对待你。”
“说我一点不图利,不现实也不真实,不图利是不可能的。”赵玉中说出了心里话,“但是,找上门来的困难群众越来越多,这个想法根本不可能实现,想图钱图利,你没办法做到。法律援助工作性质,决定我们不能图钱。”赵玉中不图钱,却时刻想着别人,至今,仍在资助几个困难群众。
“我作为法律援助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又当选为十七大代表,希望更多的老百姓能走过我这座桥,享受到更多的阳光和温暖!”赵玉中认为,要用和谐社会的法治理念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对于案件,调解3次、5次甚至10次都不行,但第11次可能就行了。”在工作实践中,要把构建和谐社会与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在和谐社会法治理念的指导下,“简单诉讼还不够,还要用和谐社会的法治理念,化解社会矛盾,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谐方方面面,最大限度地提供法律援助,让没有钱而有理的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在我这里,凡是得到帮助的人,没有一个对政府不满的。”
当选为十七大代表,赵玉中感到光荣,更感到责任重大。“我与困难群众走得最近,要把他们的声音反映上去。”比如,收入很低或没有收入的妇女,长期忍受家庭暴力或者丈夫包养情妇的折磨,却无力请律师提出离婚。这些受到伤害的贫困者,如果不能及时获得经济赔偿,也会引起社会不稳定,造成社会不和谐。但按照规定,这些不在法律援助范围之内,“如何将这些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我要把这些想法带到党的十七大会议上。”
但采用何种形式、经过哪些程序向党代会表达诉求,却没有一个明确规定。“我将以一名十七大代表的名义,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可否借鉴或参照人大、政协会议形式向大会提出议案或提案?”
赵玉中说:“如果有一天,我办公室没人来了,我就高兴了。如果以后,人们不再需要我这样的人,就说明社会和谐多了。”[page title=]
翟玉华:做一个社会良心的代表
“祝贺你当选十七大代表!”5月28日下午,湖南省第九次党代会尚未结束,翟玉华便接到了一些在省委礼堂出席会议的党代表朋友的祝贺。
5月28日,湖南省党代会共选举出中共十七大代表63名。其中,中央提名两名,党员领导干部39名,生产和工作一线党员22名。
出席湖南省党代会的代表实到694人,翟玉华得675票,属于高票当选。
“社会责任第一,个人利益第二,党代表工作是首选,是压倒一切的工作!”作为中共十七大代表,翟玉华对记者说,“只要社会需要,我就站出来,做一个社会良心的代表!”
“做好一名律师,做一名好律师”
翟玉华今年51岁,一级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主任、党支部书记,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援助中心主任……“全国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事务所”;“先进党支部”……翟玉华及其领导的律师所,有着太多的称号和荣誉。“做好一名律师,做一名好律师。”翟玉华告诉本刊记者,“这是我的座右铭。”
翟玉华1991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研究生毕业,1992年获得法学讲师任职资格,1991年2月到湖南省高院工作,1993年2月辞去法院工作,组建了合作制湖南省工贸律师所,1996年改为湖南天地人律师所。“合作制不易调动律师积极性,其他律师给你打工,不是主人翁,没有归宿感。”
1997年,他在全国首创内部股份制律师所,得到了司法部和湖南省司法厅的肯定。
“所有工作人员可以认购股份,并将原来静态的股份变为动态的股份,离开的可以退掉股份,新来的可以认购股份,业绩好的可多购股份,业绩差的要减少股份。”翟玉华告诉记者,“业绩和股份挂钩,充分调动了人员积极性,他们更加关心律师所。”
“做好一名律师”不容易,“做一名好律师”更难。
“我认为名誉不是评出来的,而应该是创造出来的,是实实在在、货真价实的东西。”翟玉华说,“一个法律工作者应当与社会同呼吸、共命运,应当是正义的维护者,国家法制建设的推动者和经济建设的服务者。把社会责任作为自己执业的第一要义,不应追名逐利,更不应唯利是图、损公肥私、损人利己。”
这就是翟玉华对他的“座右铭”的解释,而他又用实际行动更好地诠释了这个“座右铭”。
“做好一名律师”,按照字面理解,只要给当事人提供优质有偿法律服务,就可以做好一名律师;而“做一名好律师”,则需要无私奉献精神,“可能付出很多,却没有任何回报”。
残疾退伍军人廖述龙涉嫌故意杀人,被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当时的廖述龙已家破人亡,其父被司法机关错误关押致死,家徒四壁,连吃盐都困难。廖述龙通过亲人找到翟玉华,翟玉华经过认真阅卷和调查取证,认为廖述龙应属无罪。最后,检察机关认定廖述龙无罪,撤回了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廖述龙获得国家赔偿9万多元。
1994年,湖南株洲市发生一起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刘立新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刘立新上诉后,其家属找到翟玉华,提出拿两万元钱为刘保命,被翟玉华当即拒绝。但翟玉华查阅案卷材料后发现,刘作案时行为能力有问题,便提出请省高院对其作精神病司法鉴定,但遭到拒绝。翟玉华据理力争,有关部门最终还是为刘作了精神病司法鉴定,结果刘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仍有人坚持维持一审判决,翟玉华了解情况后拍案而起:“岂能如此办案?岂能拿人的生命为儿戏?”最后,翟玉华说服了有关办案人员和领导,省高院二审依法撤销了一审判决,判决刘立新不承担刑事责任。
这些年来,在翟玉华所承办的刑事案件中,有12人被判无罪或改判无罪,有11人被判减轻处罚;翟玉华所承办的民事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累计为当事人挽回或者避免经济损失约6亿元。
关注弱势群体,保护弱势群体,对他们实施法律援助,是翟玉华律师执业生涯中“很重要的一件事情”。从业十几年来,翟玉华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200余起,“较好地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湖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向新林处长告诉记者。
“做一个社会良心的代表”
当选党代表的翟玉华表示会做更多的公益活动,“只要社会有需要,义不容辞站出来”。翟玉华说:“社会责任第一,个人利益第二,做一个社会良心的代表。”
翟玉华做事雷厉风行,从不拖泥带水。8月初,他就在“天地人”律师所成立了一个党代表办公室,7名工作人员,承接了长沙市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的免费法律服务工作,在“天地人”网站开设了党代表电子信箱,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同时,我也开始调研。”
翟玉华所说的“社会良心”,是指作为一名党代表,要维护社会正义,推进法治建设。“提高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则是维护社会正义的基础。”对此,翟玉华要从依法行政、行政效能和公职人员廉政建设3个方面进行调研。
翟玉华之所以始终认为“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万分重要”,是因为他“有切身经历和感受”。1982年,曾在村里担任支部书记的翟玉华的父亲,卷入一起村与国有林场之间的山林纠纷而被冤枉入狱一年,从那以后,翟玉华开始自学法律,并成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研究生。“就是要为类似父亲那样的案件伸冤!”1995年,他父亲的冤案被翻过来,“如果都依法,我父亲不会被冤枉!如果都依法,我为父亲翻案,也不会用十多年时间!”
为此,翟玉华认为,只有依法行政,才能提高行政效能,只有依法行政,才能提高公职人员廉政性,才能真正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但是,如果公职人员没有法治意识,无论党政机关还是司法机关,都不可能真正依法办事,更不可能维护国家法制权威了。”
由于律师职业的特殊性,翟玉华对这些情况比较了解:“从决策机构来看,很多决策不依法,要落实依法治国,恐怕不是那么简单。”决策机构要依法决策,而在执行决策过程中,“更要有法治意识,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现在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有的还是比较严重的。”有的是公职人员在“权力重压”下无法依法办事,有的是公职人员不懂法不能够依法办事,还有的公职人员是懂法但不依法。“公职人员不遵守法律,让百姓遵守什么法律?法治意识都没有,谈什么执行法律?”提高法治意识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公职人员执行国家法律的自觉性,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
翟玉华设想:“如果不依法行政,不管政绩如何,都不得提拔,把是否依法作为一个硬性考核制度,迫使公职人员必须依法,不依法就要付出代价。”
不依法是导致腐败的根源,如何预防腐败、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政性,“国家也在研究,但我认为主要是缺乏措施。”有人跟翟玉华讲,一个县委书记,每年光收红包就是八九十万,“如果不当县委书记,至少损失八九十万,说明这个位置是一个肥缺,于是千方百计谋取这个位置。要谋求这个位置,就要找人,找人就要送钱,就要买官卖官,腐败就这样形成了。”
翟玉华很注意一些报道,注意到有学者提到对公务员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度。“你当公务员时,就要把家庭财产进行登记,当了几年之后,看你的财产有多少,这个制度在国外都有。要是这样,收了钱又有什么用呢?最后还是要交给国家,这样他就不会收了,否则,不仅损害名声,还要受到制裁。”翟玉华说他还是认同财产申报制度,“有了这样一个制度,他心里就会有一种恐惧感,就不敢收受红包了,因为财产一下子变多了,就涉嫌犯罪了!”
其实,法治在当今中国,首先不是立法而是如何保证落实的问题。“只有严格依法,才能维护好正常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法治意识、行政效能、预防腐败这3方面“都是与法律有关的问题”,翟玉华表示要在十七大召开前,“写出详尽的调查报告,把群众呼声反映到党代会”。[page title=]
孙发荣:让律协真正成为“律师之家”
和翟玉华不同的是,孙发荣在重庆市党代会现场,“目睹了自己当选十七大代表的整个过程”,751人到会,孙发荣得票749张。
2007年5月27日,在重庆市第三次党代会上,孙发荣得票749张,高票当选十七大代表。他也是重庆市“两新组织”唯一一位代表。
“当选十七大代表后,全国律协会长、副会长、省级律协会长,都打电话、发短信向我表示祝贺。”孙发荣接受记者采访时,心情依然激动,“这是律师界的一件大事,律师行业第一次有了全国党代表,说明律师地位提高了,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光荣,你说我能不高兴吗?!”
1976年5月入党的孙发荣,2002年首次当选为重庆市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在全国,律师身份的省级党代表,她是第一个,今年再次当选为重庆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
2005年4月26日,在重庆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上,孙发荣以120票——远远超过半数的绝对优势,成为通过直选产生的全国首位律协专职会长。
身为十七大代表和重庆市律协专职会长,孙发荣表示:不仅要把律师的声音带到全国党代会,还要在实际工作中,把律协真正办成律师热爱、认可的“律师之家”。
从律师到专职会长
在2005年4月26日召开的重庆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上,重庆律师通过直选迎来了有史以来第一位专职律协会长——孙发荣。
作为重庆3719名律师中的一员,孙发荣当了14年执业律师。在全国引起激烈争论的长安“奥拓车苯中毒案”等著名案件,给她带来了很高的声誉,找她打官司的人越来越多。
随着知名度的提升,孙发荣的荣誉也接踵而至:重庆首届十佳律师、重庆三八红旗手、重庆诚信执业百优律师、全国优秀仲裁员……法律顾问的单位也越来越多,仅2003年至2005年的两年时间里,长安集团、大江工业集团、重庆国际公司、歌乐山纪念馆等十余家知名企事业单位纷纷聘她为法律顾问。
但是,放弃收入较高的执业律师工作,当上了专职会长之后,有人认为她“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实在是得不偿失”。
“专职会长任期3年,在职期间不得从事会长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由律协发给工资,年薪12万元,这在全国尚无先例。”重庆依斯特律师所主任刘云告诉记者,“对这个女会长,我们当时并不抱多大希望。”
孙发荣担任专职会长后,讲的最多的话是:“有限的任期,无限的服务,长久的责任,终生的事业。”
对此,她给自己立下3条军令状:不从事律师业务,不利用会长身份为律师所揽生意,不为今后再当律师储备案源。
“以前是为客户服务,现在是为律师服务,为整个法治环境服务,实际也是为更多的人服务。”孙发荣为此希望把律协办成律师之家,“有了这个家,律师才能没有更多后顾之忧,才能更好地全身心地为社会服务。”
上任伊始,孙发荣挨家挨户地拜访她的法律顾问单位,对自己因为担任专职会长期间不能为他们提供专门服务表示深深的歉意。
随后,孙发荣在律协的网站上公布了“会长信箱”,并留言以示心声:“希望它是我们之间心的桥梁,在这里,我能听到你们的工作建议、发展良策。”两年来,已有数百名律师通过“会长信箱”倾诉了心声、提出了建议。两年时间里,孙发荣走访了30个区县近百家律师事务所,认真搜集听取基层律师的意见和建议。
“看来,这个专职会长,还真要干点事儿!”不少律师对这个女会长增添了几分信任。在孙发荣主导下,重庆律协设立了律师互助基金,解决了律师无法办理养老保险的问题,而且还每两年为律师做一次体检。
让更多人了解律师
律协被律师认为是一个真正的家,“律协活动,一声令下,都会参加。”刘云介绍,律协从上海、北京请法律专家和优秀律师给我们讲课,成立专业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到优秀律师所取经学习,提高了重庆整体律师执业水平,为全市律师购买了执业责任保险……“这些实惠,看得见、摸得着,律协的活动,能不积极响应吗?”
有了“小家”的和谐,才会有“大家”的和谐,这个“大家”,就是我们这个社会。“小家”应为“大家”尽力,让“大家”和谐。
孙发荣告诉记者,重庆律师要想成为促进“大家”和谐的一支力量,就必须积极参与到维护社会稳定中来。重庆市各级政府信访办,几乎都有律师值守,涉及法律问题的信访,律师现场倾听来访者的诉说。从2005年6月1日至今,重庆市司法局就组织1000多名以党员为主的律师轮流进驻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信访接待室,仅在市信访办接待的信访群众就近6000人次。
重庆市信访办钟处长介绍,通过律师工作化解平息的信访占市信访办信访总量的10%,引入司法程序或其他正常渠道依法解决的涉法信访占20%。
市信访办罗主任认为,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不仅仅是对信访进行了有效分流,重要的是引导和帮助信访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缓解或化解信访群众的对立情绪,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增强了信访群众对司法的信心和尊重。
2005年11月12日,600多名党员律师,放弃周六休息时间,为群众义务法律咨询,全市40个区县设立54个咨询点,其中主城区设点15个,接待群众5000人次。“类似活动,律协常搞,律师都积极参加。”孙发荣介绍,近年来,重庆律师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一万件以上,其中2005年有21402人无偿获得援助,每一万名重庆人中,就有6.79人获得援助,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重庆市有326家律师事务所、3570名执业律师,有121名律师当选为全国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中全国人大代表一人、省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6人。他们积极建言献策,在“两会”上提出的议案、提案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不仅得到领导充分肯定,还成为媒体关注的对象。
百姓改变了对律师的看法,领导也越来越重视律师工作,这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2006年9月28日,重庆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律师代表构建和谐社会座谈会,市长王鸿举专门倾听了律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律师参与涉法信访义务接待、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给予很高评价。
同时,律师也换来了越来越多的荣誉,张元炳被评为司法部首届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被评为“议案大王”并获得重庆直辖10周年建设功臣称号,齐飞《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改革建议方案》的建言获得市委书记汪洋、市长王鸿举向全球“问计求策”活动优秀建言一等奖,受到书记、市长接见……
孙发荣说,无论参与信访接待,还是提供法律援助,无论起草地方法规,还是参政议政,重庆律师越来越被群众所认可,越来越被各级领导所重视。“我们这样做,就是让更多的人,了解我们的律师,扩大律师队伍影响,提升律师职业形象。”
当选为中共十七大代表,孙发荣还是要宣传律师:“社会上对律师的误解还很多,以为都是高收入,其实高收入只是少部分,特别是在西部地区,大部分律师收入还不及公务员。”
作为专职会长,孙发荣最大的心愿是:“让律协真正成为‘律师之家’。”作为一名党员,孙发荣说自己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永不更改。作为十七大代表,孙发荣想的是,把律师行业实际状况以及律师党建工作带到十七大,“让更多的人特别是高层了解中国律师”。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