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省司法厅和律师协会成立了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制定了“十佳律师”评选活动方案,严格按照“推荐、评定、公示、公告、表彰”5个阶段进行。凡连续在辽宁省执业满5年(不含实习期)的律师均可参加评选。评选将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理论功底、执业信誉、执业规范、职业道德、同行关系、对外关系、行业关注和公益事业等10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采取社会评议、业内评价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最终由评审委员会按评选规则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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