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代表团 拟聘北京律师“护航”
日期:2008-07-25
作者: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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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律师事务所体育法团队已被指定负责处理美国奥运代表团在奥运期间的一切法律事务,并拟于近两天签署协议。
今天记者获悉,该所已于7月22日正式接到上述确认消 息。
该所体育法团队成员郝俊波律师介绍说,美国代表团目前已经确认该事务所作为美国代表团在奥运会期间的法律顾问,负责处理代表团在中国发生的与法律有关的一切事务,包括签证、身份确认、住宿、交通碰撞和涉嫌犯罪等民事和刑事的各种法律问题。
郝律师表示,根据以往的经验,奥运会期间外籍运动员比较容易触及的法律问题大体有两种:一是运动员在赛后到饭店酒吧饮酒后,与他人发生冲突;二是运动员在办理签证和消费过程中遇到的服务纠纷。
前者的发生是由于运动员本身精力旺盛、处理问题的方式也比较直接造成的,后者则多是由于文化差异导致。
在讲到中美关于体育法律方面的差异问题时,郝律师解释说,虽然两国法律差异很大,但是按照国际法的规定,运动员参赛期间的法律问题,以参赛地当地的法律为主。
因此,无论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美国代表团的运动员将会遵循中国的法律进行处理。
由于美国队的优势项目集中于游泳和田径,因此事务所是否会特别为该项目的运动员提供特殊服务?郝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讲,不会特别为某领域的运动员提供服务。
在谈到被美国代表团选中后薪酬问题时,郝律师表示不方便透露,但他说:“我相信这是一个好客户。”